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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律援助中心采取四项措施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来源:      时间:2018-07-11 09:10


   近年来,黄石市法律援助工作紧紧围绕关爱民生、服务和谐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为目标,努力实现好、维护好、保障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先后被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第二届“全国敬老文明号”集体、“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湖北省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黄石市第二届优秀志愿服务示范站(点)”、“黄石市第八届文明窗口”、“黄石市学雷锋活动示范点”,为助力黄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2015到2018年黄石市连续四年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让法律援助惠及到更多的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2015年率先在全省将申诉案件等三大事项列入法律援助范围;2016年全面放开了残疾、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申请法律援助的案由限制。2017年率先在全省全面放开了农民、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少数民族、军人军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等十类特定人群申请法律援助的案由限制。2018年在全省率先启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连续四年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既让法律援助惠及到更多的困难群众,更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二、坚持服务至上,不断拓展法律援助服务站点。强化法律援助服务站(点)建设,加强对特定人群服务的针对性。在市法律援助中心设立黄石首个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在驻黄部队所有独立营以上单位设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市劳动监察支队设立了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驻人社局维护农民工与困难职工权益工作站,每天安排律师在工作站值班,提供咨询、诉讼和非诉服务;在黄石市各级法院、看守所建立了法律援助驻法院和看守所工作站。同时,依托QQ视频通话技术,建立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司法所、村(社区)、残联、妇联、劳动监察部门、强制隔离戒毒所等部门的法律援助远程视屏服务站点。目前,黄石市已经建立了市法律援助中心和6个区(市)县法律援助中心以及500多个法律援助站点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真正实现了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不出村就能获得“大律师”的咨询服务。

三、坚持开拓创新,不断更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一是网上服务更贴心。每天安排律师在新媒体(微信、微博简称“双微”)平台上24小时值班,做到上班时有律师“面对面”答疑;下班时有律师“线对线”解惑,实现了“全天候、全时段、全覆盖”。二是流动服务更暖心。连续五年开展法律援助“流动夜市”活动,深入乡村(社区)广场、养老院、军营、强制隔离戒毒所等各类场所,为群众和特殊群体宣传法律援助知识、放映法治教育电影、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三是指派服务更放心。实行“点援办案制”、“大律师办案制”、“志愿团办案制”相结合的指派体系,努力让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都经得起检验,让每一个群众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

 四、坚持统一规范,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社会认知度。加大对各县(市)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窗口标准化、规范化、文明化建设力度,黄石地区7个法律援助机构均完成了临街一楼接待大厅升级建设。各法律援助中心窗口都设有明显标志,便于群众寻找。窗口还划分出接待、等候、申请受理、服务电话和远程视频功能区域,并配备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摄像头等办公配备。全市7个法律援助中心均在显著位置上摆放了宣传展架,陈列了申请须知、服务手册等资料,来访群众对于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要求、程序以及所需提交材料等事项一目了然。7个法律援助中心均在大厅悬挂了“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好人事迹、志愿服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内容的公益广告,营造了浓厚的文明城市创建氛围。(法援科  刘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