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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来源:黄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      时间:2018-11-30 17:56


 

11月3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加快推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出安排部署。

实施方案》指出,到2018年底,要全面建成各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实现所有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到2019年底,初步完成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与12348法网、热线融合发展;2020年,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精准、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实施方案》要求,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推动全民守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着眼国家、省、市重大战略部署,打造普法依法治理体系;要建设实体平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升级“12348”法律援助热线为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完善“黄石司法”官网官微公共法律服务板块功能,实现法律服务群众“零距离”,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体系;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建全基层调解组织,发展专业行业调解,培树调解品牌,打造矛盾纠纷化解体系;要充分发挥法治在建设现代经济体系中的规范、引导、服务和保障作用,组建法律服务团队,主动为惠企控险、防止经济风险、金融风险、长江经济带和污染防治、知识产权保护等提供法律服务,打造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服务体系;要加大多领域高端法律服务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公共法律服务公益性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加强律师队伍建设,2020年全市实现全面小康指标要求每万人拥有2.3名律师的目标加强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人员、机构建设,加大培训力度,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能力,打造法律服务人才培养体系。

实施方案》强调,各级政府充分认识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抓好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和要素集成,扎实推进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公共服务规划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将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各地要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法治建设重要内容、纳入政务督查的范围、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要广泛开展宣传引导,注重总结推广经验,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了解公共法律服务,知晓获得公共法律服务的途径,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和认可度,能够及时便捷获取公共法律服务,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共同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办公室  柴新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