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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18年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干了哪些事 ——律师工作篇

来源:黄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      时间:2019-03-07 21:10


2018年,我市律师行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在参政议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得到党委政府的肯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全年,全市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单位1020家,共办理民事案件诉讼代理6307件、刑事案件诉讼辩护及代理1132件、行政案件诉讼代理334件、非诉讼法律事务230件



广泛开展党旗领航活动


我市律师行业广泛开展“党旗领航”活动,通过加强律师行业政治建设、思想建设、队伍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着力打造了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律师队伍。2018年6月9日,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全国律师协会秘书长韩秀桃在省司法厅副厅长张正军陪同下,对我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称赞我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政治站位高、工作富有特色,对我市律师行业正在开展的“党旗领航”给予了高度评价,6月14日《全国律师行业党委简报》上刊发了我市律师行业“党旗领航”工作经验做法。



在7月1日召开的第九届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我市的湖北众焱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李春愈被全国律师行业党委授予“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党员”荣誉称号。年底前全部律所顺利完成党建入章程工作。律师行业信用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律师执业基础信息和诚信执业记录基本完善,有力助推了“信用黄石”建设,得到了黄石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


积极参与黄石社会治理


在参与人民调解方面,市司法局和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成立我市首批律师调解机构和选聘我市首批律师调解员的通知》,建立首批律师调解工作室25个,实现了市内各级法院均建有律师调解工作室,选聘律师调解员158名,全年受理调解35起,达成调解19起,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和职业优势,为我市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全市律师及时学习领会中央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精神,建立和完善扫黑除恶工作“双承诺、双报告”制度。我市共有45名律师参与代理了17件扫黑除恶案件。


参与城管执法方面,采取“律师驻队”,建立“律师人才库”等方式,组织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执法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提供法律服务,促进规范文明执法,提高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水平。目前,我市驻市(区)城管局律师人数24人,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案件75件,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积极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组建了黄石市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遴选了84名骨干律师入选服务团。免费为我市220家重点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召开座谈会201次,开展咨询232次,专题研究109次,宣讲法律及司法部20条保障措施220次,收集到涉及民营企业发展法规修改意见建议37条,提出加强民营企业内部治理的意见建议83条,梳理涉及民营企业面临的各类纠纷72件,为民营企业出具法律意见278份,为民营企业审查合同326份,帮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176件,收到意见建议47条,审查规章制度159个。根据民营企业的要求,帮助企业完善法治结构,防范法律风险,化解矛盾纠纷,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使民营企业依法治理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受到了民营企业家的一致好评,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全市律师参与了多项大型公益事业:在参与“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大型公益咨询活动中,制作法律谜语100条,发放社区律师宣传品100份,受到市民的热烈欢迎。5月18日,与市总工会联合开展了职工维权上街咨询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效果较好。5月10日,与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联合在大冶市检察院举行了法治座谈,律师围绕着企业法治风险防控与我市企业家交流、座谈,增强了我市企业家依法诚信经营意识,促进了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和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受到与会企业家好评。在春节前后,与市总工会联合开展了律师参与服务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受到农民工的欢迎。



律师队伍不断发展壮大



2018年,我市新增律师事务所1家、律师事务所总数达到26个,新发展执业律师48人,执业律师人数达到420人,律师总人数较前一年增长9%;律师行业党委下设14个党支部,律师党员人数达到149人,占全市律师比率为35.5%,通过加强党建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工作成果,为我市律师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担任市、区(县市)两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律师人数进一步扩大到37名,新推荐省人大代表1名。律师行业还专门成立了妇委会,标志着我市女律师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还有许多律师兼任我市仲裁员、人民监督员、法制副校长等其他社会职务,为我市的法治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