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司法要闻 > 本市要闻

市司法局专题部署行政执法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来源:黄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      时间:2019-08-23 11:16


8月22日上午,市司法局组织召开行政执法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协调会议。会议由市司法局局长刘安定主持,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周建生,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世贵以及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13家市直行政执法机关分管领导和法制科长参加会议。

微信图片_20190823113102.jpg

会上,王世贵同志对《黄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进行了简要解读,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具体安排。13家市直行政执法机关分别结合各自实际,就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刘安定就开展行政执法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好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的关系。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工作是市纪委开展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六个专项整治”之一,并明确市司法局为牵头单位、市教育局等13家市直行政执法机关为参与单位。市司法局作为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谋划指导和检查督办。各参与单位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要积极配合落实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安排,抓好本级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并及时向牵头单位报送情况。二是准确理解和把握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要求。要突出重点,聚焦执法全流程、各环节可能存在的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不廉洁、不文明五个方面的问题,全面深入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逐个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务必做到整改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另一方面,要注重方法,在查找问题时,注意通过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自查自纠以及梳理近年督查督办、巡视巡察、专项检查反馈的问题等多种方式,找准找全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分析问题时,注意举一反三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根源,尤其是制度机制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在整改问题时,着力建立健全一批针对性强的制度规范,坚持以制度促规范、以制度管长远,从源头上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密切配合合力完成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各参与单位要加强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迅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并加强与市司法局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的联系,遇到问题及时沟通,共同研究解决办法,确保如期顺利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