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按照全省暂予监外执行类社区服刑人员病情复查专项活动部署,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在我市指定医院组织开展暂予监外执行类社区服刑人员病情复查行动,旨在进一步加强全市暂予监外执行类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
此次病情复查行动按照“三个集中”(即集中带来、集中复查、集中带回)的要求,做到了应查尽查、不漏一人,确保此次病情复查工作有序、安全、顺利开展。市人民检察院对此次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
病情复查结束后,指定医院将为每名暂予监外执行类社区服刑人员出具专业的诊断意见,为此类社区服刑人员暂予监外执行提供依据。(社矫办 徐卓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