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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正式成立

来源:黄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      时间:2019-12-23 18:41

12月22日,黄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大会在磁湖山庄隆重召开。

会议由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涛主持,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池国卿致辞。会上,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林波宣读了《社会团体申请登记名称核准通知书》,会议表决通过了《黄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黄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费管理办法(草案)》、《黄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财务管理制度(草案)》等文件,选举产生黄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届会长、副会长及理事监事会,市律师协会会长方松林当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届会长,李军山、周绍香、胡文明、陈青安等当选为副会长

市司法局局长刘安定到会祝贺,并对协会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组织引领全体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讲政治顾大局摆在首要位置,坚守政治安全底线二是严格依法照章办事。协会要建立健全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推动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运转高效,真正担负起行业管理,行业自律的职责要对从业人员加强自律管理,不断规范会员行为。强化破产管理人履职监督机制,依法加强对管理人的监督和指导。积极完善破产管理人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实现规范化管理、制度化运作的目标。三要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协会要把业务学习培训贯彻工作始终,要熟知相关法律法规,对资本市场、企业经营管理等具有一定的认识和丰富经验要着力打造业务培训平台,不断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学习研讨要学习借鉴其他地方先进工作经验,做到他山之石为我所用,不断提高会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四要推动协作发展。协会要为管理人履职营造和谐规范的执业环境将律师、注册会计师和破产清算师等专业队伍团结整合在一起,进一步加强三者间的联系,做到知识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协作,推动各方在企业破产案件中更好的发挥各自专长要充分发挥公共服务精神,切实担负起职责使命,加强与法院沟通衔接工作,为黄石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律工科  吴浩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