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黄石营商环境,提高政府公信力,保证政府作出的承诺和签订的合同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黄石市司法局严格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不断强化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审查以政府名义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和以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严格做到依法行政,为黄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完善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指派专人负责合法性审查工作,明确了科室负责人把关、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审批的工作流程,确保依法依规、及时高效,保证了各项政策的顺利出台,确保政府决策程序合法、责任明确。
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分类管理。对于一般性的政府合同和涉法事务及规范性文件审查由合法性审查业务科室按照程序依法依规处理;对于重大、疑难的政府合同和涉法事务交由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室办理。
三是建立合法性审查会商机制。对于市政府重大合同和法律事务,建立以市司法局相关业务科室骨干、市政府法律顾问、合同起草部门共同会商机制。由市政府法律顾问提出初步法律意见,经集体讨论会商后形成合法性审查意见,供市政府决策。
2020年上半年,市司法局共完成各类合法性审查79件,其中审查规范性文件及修改意见60件,审查以政府名义签订的合作协议及部门重大合同15件。
(局立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