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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十周年专项宣传活动

来源:黄石市司法局      时间:2020-09-01 18:07

2010年8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人民调解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以下简称《人民调解法》)颁布十周年。为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在群众中的知晓度和影响力,推进我市人民调解工作提档升级,市司法局、市普法办联合在全市开展《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十周年专项宣传活动。专项宣传活动自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为期5个月。

排市镇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


活动期间,各地将通过报刊媒体、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开展《人民调解法》相关知识和政策法规宣传。同时,还将开展形式多样的人民调解宣传活动:一是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及《人民调解法》《黄石市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黄石市人民调解委员会星级评定办法(试行)》宣讲活动,并组织人民调解员参加法院庭审观摩活动,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整体水平;二是开展《人民调解法》“三进”(进街道社区、进乡镇农村、进工矿企业)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讲解《人民调解法》相关知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开展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宣传和典型案例解读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树立人民调解员的良好形象。

黄颡口镇人民调解员向群众发放宣传单,宣传《人民调解法》


通过此次活动,促使群众更加全面地了解《人民调解法》,更加认可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对于推动完善我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具有重大意义。

(促进法治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