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至17日,湖北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刘少刚率调研组到黄石市调研指导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黄石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海生和相关区市县领导唐敏、余晚霞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轻车简从到社区、街道、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等地以现场走访、个别座谈、集中交流、“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专题调研,查实摸准问题,寻找破解方法。先后走访了西塞山区牧羊湖街道水机路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西塞山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冶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大冶市大箕铺镇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黄石市求实联合司法鉴定中心、黄石市黄石公证处、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等地,每到一处调研组看得细、问得深、查得实,现场面对面了解窗口服务的质量、台帐资料等内容,并与工作人员集中交流收集存在的困难和建议等,充分掌握了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际情况。
实地调研结束后,在座谈会上黄石市、大冶市、西塞山区司法局分别就辖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刘少刚对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所取得的实际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一是思路清晰,在全省率先印发《黄石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为“十四五”期间黄石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明确了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二是成效显著,近年来先后获得国家、省、市多项荣誉,充分表明黄石市公共法律服务队伍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三是特色鲜明,出台的《2023年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是坚守“便民利企”初心,创新服务理念的最佳实践。
刘少刚强调,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要坚持以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为目标,以高质量的法律服务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党建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发挥党的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将党建工作贯穿到公共法律服务全过程和各方面,真正实现“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升级;二是严守执业规范狠抓质量管理,坚持完善行政和行业管理的两结合管理体制,强化对公共法律服务全过程的监督,规范服务行为,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行业公信力;三是强化组织保障凝聚发展合力,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大力加强县市区级法律援助机构的建设,推进落实司法所“2+N”编制,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政府投入动态增长机制;四是激发行业活力创新服务内容,切实激发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内生动力和行业发展活力,整合公共法律服务各类资源,不断创新服务举措,满足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下一步,黄石市司法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黄石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深入剖析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进一步推动我市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局公法科 闫柯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