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黄石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的奋起之年。这一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以政治建设统领工作全局,以团结奋斗扛起使命重任,以开拓创新推动改革发展,以法治惠民温暖东楚大地,为服务黄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伟大征程,党旗领航。一年来,我们旗帜鲜明讲政治,学思想、强党性、铸忠诚,锻造过硬司法行政铁军
理论武装,理想信念更加坚定。以学为抓手,铸魂增智正风促干。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组织全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举办政治轮训班;举办局领导班子主题教育读书班2批次,组织研讨交流4次、集中学习4次。
综合施策,能力素质巩固提升。扎实开展“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举办司法大讲堂9期;修订《市司法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切实做到优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激活司法行政公务员队伍“一池春水”。
从严要求,党风廉政持续加强。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纪禁令;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出台规定措施7项。结合关键节点、特殊时期在系统内开展监督检查、警务督察16次,发现问题18个,整改问题18个,印发通报11期。积极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提醒谈话25人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时代召唤,使命在肩。一年来,我们服务中心和大局,敢作为、善担当、重实效,积极履行司法行政职能
纲举目张,统筹全面依法治市更加有力。抓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推动全市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各类主、专题学习2400余场次,受众达26万余人次。压实依法治市工作责任。推行《黄石市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制度》,采取年终述法、全面述法和专题述法等形式,有效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将法治督察与法治考核相结合,与纪委监委机关、检察机关建立督办推进和线索移交工作机制,专项整治工作质效全面释放。在全省率先启动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实施中期评估,我市146项重点任务稳步推进,实现既定目标。法治政府取得率先突破。出台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行政复议局全覆盖,工作受到省司法厅大会表扬;黄石市首次被命名为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西塞山区“多元联动优治理·法治为民促长安”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知行合一,履行“四大职能”更加到位。依法履行立法职责,科学编制2023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并推动落实;践行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设立1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积极参与地方性法规的征集、调研和修订,组织开展《黄石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黄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座谈会,参与市人大法规草案的审修和合法性审查,反馈修改意见21条。
发挥执法监督的刚性约束作用,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深入挖掘问题线索,办结行政执法监督案件111件,解决问题158个,运用《建议书》94份、《决定书》5份、《问题线索移送函》21份,66人受到组织处理;阳新县承办全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专题培训并作经验交流;着力推动依法行政,市司法局办理的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入选全国行政复议十大典型案例。
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建设。全市6个县(市、区)社区矫正管理局挂牌全覆盖。依法依规落实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分级处遇工作,精心教育矫正,精准帮扶解困。进行心理辅导3930人次,累计协调落实低保、社保、社会救助30人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就学指导399人次。全市积极打造“一局一中心”县级社区矫正工作模式,为“智慧矫正”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贯彻落实市人大“八五”普法决议,构建市县乡村四级普法工作网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系统开展“法律六进”宣传活动,受众达470.8万余人次,深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用法述法。持续深化宪法、民法典等重要法律法规主题普法宣传,在黄石电视台、黄石日报开通专栏专版常态化宣传,有效利用“法治号”有轨电车等载体和新媒体扩大宣传质效,打造普法品牌。
百舸争流,奋辑者先。一年来,我们统筹发展与安全,抢机遇、谋创新、解难题,持续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守正创新,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与流域综合治理“四化同步”要求不一致、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出台黄石市司法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涉企服务指南》《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持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进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全市通过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办理案件67942件,减免金额1673万余元,涉及企业2414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作用,审结涉企行政复议案件28起,调解或经调解撤回复议申请13起,涉及金额350余万元。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黄石市涉民营单位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有效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扛牢责任,维护社会底盘安全与稳定。将安置帮教工作前置,主动对接黄石籍罪犯较集中的监狱,探索开展监地合作,完善刑满释放衔接和后续帮教,有效化解稳控风险隐患5起,切实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大力开展社区矫正“一县一品牌”创建,阳新县“红杜鹃工程”获评“全省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十大品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连续15年实现场所“六无”工作目标,被司法部授予“六无”荣誉称号。
敢为人先,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强化省内首家警送生专门学校(黄石市启航学校)运行和管理,打造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品牌,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菊华批示在全省推广并莅临学校视察;市委主要领导2次到启航学校调研指导工作。市外20多家单位先后来校开展参观考察,新华社湖北分社、湖北日报、黄石日报等省内主流媒体先后来校采访报道。主动推进市病残吸毒中心建设,改变了过去病残吸毒人员无法收戒的局面,对病残吸毒人员形成有力震慑,有效弥补了影响社会安全的短板。
溯源治理,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指导和推动在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成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40余个,全市各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矛盾纠纷9477件,调处成功9368件,化解成功率98.8%,最大程度实现“发现在早、化解在小”。与各级法院、信访、综治等部门形成矛盾纠纷调处合力;推动黄石仲裁委与黄石市中院达成“仲裁+法院”合作模式,延伸商事服务站点;与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意见》,与公安机关联合印发公调对接意见,积极配合市委政法委综治中心和网格化建设,有效服务了诉源治理、信访办理。下陆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大冶市、阳新县各1名人民调解员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民之所需,心之所系。一年来,我们聚焦惠民跟便企,下基层、进企业、办实事,努力践行司法行政初心
民呼我为,法治惠民举措落实落地。用心用情服务老幼妇残等十类特定人群,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443件,法律援助事项27326人次;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打通线上、线下的服务边界,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累计服务群众2.73万余人次,服务质效持续提升。推行公证服务优惠减免政策,办理公证业务5644件,减免金额11.6万余元;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办理司法鉴定业务5180件,为定分止争起到了积极作用。组建市物业管理知识培训讲师团,全市范围内开展培训活动23场次,培训对象近千人,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全力服务保障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充实黄石法治人才库。
助力发展,涉企公共法律服务提档升级。在全省首创并推行小微企业共享法律顾问机制,完善黄石市小微企业共享法律顾问团,为企业提供“一站式、低成本、订单式”的法律服务。大力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专项法律服务行动,在工业园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或法律服务团,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为150余家民营企业免费开展“法治体检”并均出具体检报告,协助24家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帮助规范用工管理71次,出具法律意见67份,协助化解矛盾纠纷43件,推进产业链协同7次,协助企业申请政策支持52次。深化“万所联万会”活动,市司法局荣获全省“工商联与司法行政机关沟通联系机制优秀共建单位”。设立“商事仲裁”服务窗口、12个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联系点,为企业免费提供知识产权公证服务,得到市场主体认可。
多措并举,基层法治建设可圈可点。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获评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处、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17处。局主要领导受邀在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考评指标体系研究座谈会上交流发言。下沉优势资源,推进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1个。大力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市1016个村(社区)已培养上岗2384名,全市488所中小学校配备专门法治课教师750人,“法治副校长”已实现全覆盖。指导全市26个律师事务所453名律师和32个基层法律服务所136名基层法律工作者参与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
鼓角相闻,催人奋进;千帆竞发,再启新程。2023年的精彩已成为过去,2024年的华章等待继续书写。新的一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砥砺前行、接续奋斗,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执着的奉献精神、更加昂扬的奋斗姿态,坚定不移走好新时代赶考之路,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黄石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局办公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