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司法要闻 > 本市要闻

【晒成绩·展亮点⑤】树牢“复议为民” 意识 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来源:黄石市司法局      时间:2025-01-13 18:38

2024年,黄石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政治建设统领工作全局,全面履行“一个统抓、五大职能”,坚持法治黄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为黄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法治保障。为集中展示2024年黄石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部门全年工作的特色亮点、工作成效,“黄石司法”微信公众号特别推出【晒成绩·展亮点】专栏。


树牢“复议为民”意识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近年来,黄石市司法局以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及行政复议法修订为契机,牢固树立“复议为民”意识,探索“四点工作法”,整合资源力量、调优运行模式,构建职权清晰、运行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体系,有效推动行政复议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

“复议门槛低一点” 永葆便民为民底色

一个口子对外。2010年以来,黄石市即已在省内率先启动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权试点工作,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可以统一受理以各区县政府、市直部门、区县部门为被申请人的案件,有效解决群众不知去哪复议问题。2022年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县级以上政府统一行驶行政复议职责,各区县迅速在司法行政部门挂牌成立本级政府行政复议局,统一办理本级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形成一级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一个口子”对外格局。

多条渠道申请。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便民特点,持续畅通“现场+邮寄+网络”的申请渠道,方便群众选择便捷方式表达诉求。依托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等场所设置57个行政复议联系点,确保及时解答群众咨询、受理复议申请,将行政复议的救济之路铺设到群众家门口,打通行政复议现场受理“最后一公里”。在政府官网、市级媒体、办公场所公示行政复议邮寄地址,制作行政复议指南,大力宣传“掌上复议”小程序线上申请复议模式,真正满足群众需求。

推行容缺受理。为解决群众“不会复议”问题,大力推行容缺受理。对群众提供的已具备基本条件、关键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缺乏非关键性材料的案件,先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后续应补充的申请材料,最大限度实现受理阶段“零跑动”、“最多跑一次”。2024年,全市新收行政复议案件781件,同比增加162.1%,超过同期法院29.3%。

“纠错质量高一点” 提升从严监督成色

提高纠错质效。为推动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对房屋征收、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等重点领域,灵活运用问题约谈、通报考核、制发意见书、建议书等手段督促其及早规范整改,做到“办结一案,规范一片”。近三年来,全市累计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173件,通过撤销行政行为、确认行政行为违法、责令行政机关限期履行法定职责等方式纠错262件,纠错率达22.3%,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的内部纠错职能。

加强业务指导。加大类案指导力度,针对房屋征收、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等重点领域印发了《黄石市十二件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同时针对阶段性多发问题,印发了《黄石市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并对相关实操政策予以梳理,通过以案释法,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指导行政机关做到依法行政。同时充分发挥意见书、建议书指导作用,近三年,针对房屋土地征收、行政处罚、投诉举报处理等问题,制发意见、建议书34份。

强化头雁引领。建立全市行政复议工作定期报告通报制度,每半年通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每年通报上一年度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情况,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关键少数”出庭、出声、出效果,2024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近100%。为不断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在西北政法大学举办黄石市2024年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分管法治的负责同志参加了培训,有效全面提升了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行政水平。

“办案能力强一点” 增强专业化本色

推进规范化建设。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对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黄石市司法局对办案场所、人员配备、案件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建成接待室、调解室、听证室、议决室等办案专用工作区,从大冶市纪委、黄石港区法院遴选了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骨干人员充实到行政复议队伍。各区县行政复议队伍也得到一定程度加强,大冶市成功创建行政复议应诉化解行政争议“一链三环”工作机制先行区,西塞山区努力争创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先行区。

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开展专业培训、旁听庭审、跟班锻炼等形式,定期分批次组织行政复议专业人员参学参训。同时,发挥“老复议人”办案经验丰富的优势,通过开展典型案例学习、案卷评查、案情研判等工作,对复议新人手把手传帮带,有效提升新人业务水平。对案件审理中遇到的疑点难点及法律关系复杂的问题,邀请行政复议专家委员共同参与解决,开展有针对性的研讨,不断提升办案质效。2024年,全市仅阳新县办理的一起行政复议案件被法院纠错,其余均得到法院支持。

优化案件办理方式。强调“穿透式”办案模式,准确定位、把握群众的实质诉求,将群众的真实诉求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结合起来,回应当事人的真实诉求。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采取“听取意见+调解”方式,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提高行政效率。对重大、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采取“听证+实地调查”方式审理,有利于查清事实,畅通当事人意见表达渠道。2024年,听取意见案件502件,听证审理案件19件。经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案件68件,复议后被诉率仅11.2%。

“调解力度大一点” 擦亮化解矛盾特色

建立联合调处机制。为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工作的衔接机制,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牵头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出台了《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为共同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提出了指导和依据,以制度优势促进行政复议工作提效增能,以工作合力推动行政争议诉源治理。为解决我市职业打假现象突出问题,复议机构通过上述机制,推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合公、检、法等部门出台《黄石市规范市场监督恶意投诉举报处置工作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意见》,有效遏制了恶意投诉举报现象在我市的蔓延。

贯彻全流程调解模式。将调解寓于复议全过程,按照自愿、合法原则,根据案件类型和诉求,积极协调相关行政机关,力促化解行政争议。针对交通领域行政复议案件矛盾小、数量多特点,印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行政复议案件案前调解程序规定(试行)》,通过案前调解机制,实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化解在案前。2024年,交通领域案前调处行政复议案件43件。对于实践中经常遇到已经超过法定复议期限或者不符合其他法定条件,但群众确有未得到有效解决争议的案件,杜绝简单化不予受理了之,发挥行政复议调解优势,予以先行调解。同时合理引导符合行政复议条件的信访、行政诉讼群众进入行政复议程序。

“如我申请”实质调解。始终坚持设身处地站在群众角度去考虑问题,以“如我申请”的心态,通过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与群众实现共心共情,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化解矛盾纠纷的更优解,让群众感受到“行政复议是解决问题的,绝不是来走程序的”。对于已调解结案的案件,落实案后回访制度,确保每一起案件结果落到实处。近三年,我市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均稳定在100%。2024年,全市两级行政复议机关调处案件140件,调处成功率达21.6%。在一起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中,某生态环境局对某公司未采取有效防治措施进行收集处理导致部分废气无组织排放的违法行为罚款11万元。复议机构审查认为,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遵循过罚相当、罚教结合的基本原则。该公司积极整改、配合调查,且废气无组织排放主要原因系部分相关设备未有效运转,主观恶性相对较轻,于是积极组织双方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并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将处罚金额由11万元调整为5万元,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该起以调解结案的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受到司法部肯定,入选2022年全国十大典型行政复议案例。

局复议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