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黄石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政治建设统领工作全局,全面履行“一个统抓、五大职能”,坚持法治黄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为黄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法治保障。为集中展示2024年黄石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部门全年工作的特色亮点、工作成效,“黄石司法”微信公众号特别推出【晒成绩·展亮点】专栏。
法治护航 服务先行
市司法局荣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
2024年以来,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屡获佳绩,市局公法科(市法援中心)荣获司法部“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和全省“第七届法律援助百优案例评选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四次荣登《法治日报》报道;《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申请法律援助》被评为我市十大“信易+”应用场景,成效斐然。
不断健全公共法律服务覆盖面
全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加快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不断健全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立体化”“城镇一刻钟、农村半小时”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推动律师参与12348热线非工作日值班,稳步解决省厅不再兜底后的接听问题,热线服务12631人次,群众满意率高达99.6%;在黄石监狱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延伸监狱监管改造职能;签订武汉都市圈“武鄂黄黄”公共法律服务“四城通办”异地协作框架协议,进一步助力武汉都市圈一体化发展;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服务保障。
深入推进新时代严格公正司法
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21件,事项37708件;推动开发区·铁山区试点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常态化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尤其是春节期间,受理农民工维权案件22件,追讨工资共计70余万元。同时,多次与我市保险行业沟通协调,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合力推进我市涉保司法鉴定规范化。充分发挥仲裁准司法制度优势,受理民商事仲裁132件,涉及金额51792.9万元;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建立联动合作机制,实现“仲裁+不动产登记”业务联办;切实提升司法人权保障水平。
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我们与市工商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沟通协作机制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四个方面共17条具体措施,全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我们优化了涉企仲裁公证服务,简化程序,实行速裁机制,并推行公证服务优惠减免政策,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公证服务;办理涉企公证562件,涉及金额达9984.22万元。全省首创推行小微企业共享法律顾问机制;常态化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法律服务行动、“万所联万会”活动和“法治体检”服务,所有工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全覆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全力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我们以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为契机,加强司法所组织队伍、基础设施和业务能力建设;推动村(居)法律顾问提档升级,探索建设“村居法律顾问平台”;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9个,培训上岗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3062名,提升乡村法律服务质效。我们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创新开设“黄石司法”抖音账号,推出黄小法剧场、黄小法执法普法等多个栏目,累计发布视频74条,播放量近70万次。同时,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编印《黄石市法治文化阵地图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新效能
我们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主力军作用。各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3792人次,受理纠纷13672件,调解成功13409件,调解成功率达98%。我们深入推进商事调解工作,指导黄石仲裁委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完善诉仲对接机制,支持仲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形成诉源治理工作新格局。下陆区交调委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大冶市、阳新县各有1名人民调解员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阳新王英司法所“共商议表决”工作法入选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
(局公法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