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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谢先全:以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支点建设

来源:湖北省司法厅      时间:2025-04-10 09:34

编者按

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是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湖北的重要使命任务。省委决定将今年作为“干部素质提升年”,锻造堪当支点建设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加快建成支点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年初,厅党委立足“一个统抓、五大职能”,明确突出政治建设、良法善治、队伍建设等八个方面工作重点,以司法行政之为服务保障支点建设。

目标既定,征程即起。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如何以过硬本领扛起责任担当,以务实作风凝聚奋进力量?湖北司法今起开设专栏,邀各市(州)司法局主要负责人访谈,集中展示各地聚力支点建设抓落实的重点举措、经验成效。

谢先全 黄石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5年,黄石市司法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使命任务,始终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构建事前风险预防、事中合规指导、事后争议化解“全链条”服务企业体系,大力提升市场主体的法治获得感和营商环境满意度,为服务支点建设、加快推进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建设整体提升、持续奋进全省第一方阵贡献法治力量。

一是提升涉企普法宣传实效。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探索推行行政执法部门线上开展普法述职,重点围绕走访中发现的企业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通过“线上推送+线下讲座”的形式,推动买卖合同、劳务用工等方面法律宣讲、以案释法,有效将法律保护的关口前移,引导企业防患未然。

二是深化服务民营企业机制。常态化开展“万所联万会”“法治体检”专项法律服务工作,巩固小微企业共享法律顾问工作成果,加大线上“法治体检”的推广力度,护航企业生存和发展。大力拓展公证证源,强化司法鉴定行业管理,深化诉仲对接机制。进一步深化涉外法律服务工作,以黄石市棋盘洲综合保税区涉外法律服律师工作站为样板,辐射全市涉外企业,推进黄石市涉外法律服务走深走实。

三是完善涉企执法司法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全面深化涉企执法司法督察。围绕涉企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开展常态化督察,坚持问题导向、优化方式方法、注重系统研判,推动个案问题到面上施治延伸,由个案查办到类案办理再到系统治理不断深化拓展,有效防止类似案件发生。持续深化政法机关千名干警进千企“优化法治环境服务企业发展”活动,定期开展回头看,切实推动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各类问题。建立与市经信局“双千”工作沟通协作机制,实现涉企执法司法意见建议信息共享、问题线索督办整改、办理结果互通互认,确保“双千”活动中企业反映的法治领域问题线索得到及时、依法、有效解决,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严格规范罚款实施,集中整治乱罚款、乱收费、乱检查问题,落实问题线索移交纪委工作机制。关注罚没收入异常增长、大额顶格处罚等情况,审查核实相关执法行为,有问题的及时予以纠正。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对裁量权基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是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推动柔性执法改革,探索推动“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执法新模式,发布全市涉企包容审慎执法十大典型案例,引导市场主体自觉依法合规经营,为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新业态、创新型企业在发展中提供更包容的制度环境。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依法降低行政执法对企业的负面影响。在全市推行“预防为主、注重服务”执法模式,编制指导清单,发布指导案例。

三是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严控入企检查程序,检查频次、执法人员数量,全面公示执法计划安排,规范包容审慎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实现优化“综合查一次”,推行简单事项“一表通查”。加快推行“扫码入企”,将行政检查主体、人员、内容、结果等数据实时上传至信息系统。优先采取“无感监管”,能采取书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监管等开展监管的,不得入企实施现场检查。

一是继续优化法律服务供给。进一步深化拓展与市工商联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沟通协作机制,制定2025年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十件实事,切实提升我市企业法治营商环境满意度。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活动,探索开展“产业链+法律服务”活动,在产业链重点企业设置直通站,发挥律师服务的专业作用,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精准的法律服务。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网融合”平台建设,指导黄石仲裁委与市中院进一步完善诉仲对接机制,进一步完善诉仲对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

二是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加大涉企个案监督力度,发布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加强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监督纠错;加强类案规范,强化纠错案件高发领域以案促改,实现“办理一案、指导一片、规范一类”。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作用,树牢调解优先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化解新模式,加强与行政诉讼、信访的衔接,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上持续用力。

三是持续推进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因地制宜探索涉企矛盾纠纷化解新路径,统筹整合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资源力量,聚焦涉企重点领域,全面排查企业与职工、周边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好矛盾纠纷的源头防控、多元化解工作。打造商会商事调解平台,及时收集商会协会企业矛盾纠纷诉求,定期组织开展涉企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行动,引导企业依法理性解决纷争,创建和谐稳定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