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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在全省率先全面取消法律援助申请案由限制

来源:黄石市司法局      时间:2025-07-09 09:29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7月7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公民申请法律援助范围补充事项的通知》,在全省率先全面取消法律援助申请的案由限制。自此,公民只要符合经济困难标准的,无论涉及何种纠纷类型,均可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这是我市继2015年、2017年两次在全省率先取消老年人、未成年人等十类特定人群法律援助申请案由限制后,在法律援助普惠性上的又一次重大突破。今年,市政府将为经济困难群众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案件6500件纳入黄石市10大类46项民生实事之一。此次《通知》的出台,将最大限度实现“应援尽援”,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多元化、个性化的法律服务需求,为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黄石建设增添新动力。

近年来,黄石市法律援助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制度创新、流程优化、服务下沉、科技赋能等多措并举,打造了具有黄石特色的法律援助服务模式。一是持续扩大范围,夯实普惠基础。在本次全面取消案由限制之前,已率先在全省取消十类人群(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农民等)案由限制;自2016年起对80岁以上老人免于经济困难审查;2018年在全省率先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铁山区率先在审查起诉阶段试点)。特别是2020年在全省首推法律援助申请“经济困难告知承诺制”,并依托政务大数据平台实现智慧比对核查,申请人经济困难证明材料“零提交”,极大减轻群众负担。二是优化服务模式,提升便捷体验。创新推行“流动夜市”“上门服务”“异地协作”等特色工作制度。建成覆盖市县乡村的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城区坚持律师周四社区值班。对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如70岁以上老人、重症病人等)承诺并提供上门服务。签订武汉都市圈“武鄂黄黄”公共法律服务“四城通办”异地协作框架协议和黄石、温州法律援助协作机制框架协议,有效维护我市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尤其是阳新县司法局温州法律援助工作站已经成为阳新乃至中西部地区在温州打工人员表达诉求和维权的“驿站”“娘家”。三是强化质量管控,筑牢生命防线。建立“点援制”“大律师办案制”“志愿团办案制”相结合的指派体系,按11个专业类别精准指派律师。首创法律援助案件“双审制”(机构初评、市中心复评)和专家律师库集中评查机制。建立案件补贴与服务质量挂钩的差异化机制,优秀案件补贴标准较合格案件上浮40%,有效激励律师提升办案质量。对案件实行全流程监督,综合运用受援人回访、信息共通等措施,确保受援人获得优质高效服务。四是深化智慧赋能,拓展服务维度。整合服务资源,探索热线、网络与实体平台融合发展,创新建立“黄小法”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平台,优化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功能,通过视频连线功能,实现“7×24小时”全天候“零距离”在线服务,实现法律援助申请全流程线上化,努力实现群众申请“最多跑一次”,2025年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政法智能化建设“优秀案例”。五是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常态化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专项活动,深入基层针对重点群体精准普法。推行“一月一品牌”法律援助宣传,编印个性化维权手册。每日在“黄石司法”微信公众号发布值班律师“律师手记”,以案释法,提升社会知晓率和信任感。定期评选并宣传精品案例,全市累计已有13篇典型案例入选司法部法律援助案例库,多次荣获全省法律援助百优案例评选活动优秀组织单位。

近三年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万余件,法律援助事项10万余项,群众满意率高达98.6%。市法律援助中心先后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敬老文明号”“全市党员服务先锋岗”等多项国家级、省级、市级荣誉。

下一步,我市将以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实事项目为契机,积极争取各方支持,着力破解经费保障、人员力量、律师资源等发展瓶颈,持续优化制度设计,强化质量监管,深化智慧应用,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行政复议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黄石、法治黄石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局公法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