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3日下午,黄石市委副书记、市长吴之凌主持召开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暨第103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解读《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研究我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构建全面完善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于今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是我国首部国家层面专门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行政法规,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进入全面法治化的新发展阶段。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将规范涉企执法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坚决抓好《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落地执行;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扫码入企”,健全长效机制,锻造高素质执法队伍,全力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黄石市将以此次会议为新起点,持续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指导,推动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同时,将把《条例》的贯彻实施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监督、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推动执法行为更规范、过程更透明、结果更公正,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局执法科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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