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副处长董亦男一行来到黄石,同步推进《湖北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修订调研与第四次“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实地复核工作,聚焦基层普法重点难点,检验示范创建实效。

省厅工作组在大冶市金山店镇火石村座谈,听取基层关于条例的修改意见
前期,我市严格对标“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有序完成村(社区)自查、县(市、区)初查和市级核查,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为省级复核奠定基础。
工作组先后深入阳新县富池镇金堡村、创建培育中的港下村以及大冶市金山店镇火石村,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同基层党员干部群众代表座谈交流相结合等方式,详细了解村级普法宣传、民主议事、矛盾多元化解、村规民约执行等情况,并围绕基层普法重难点、条例落地适配性、乡土普法创新举措等内容,广泛征集基层群众对条例修订的意见建议。

省厅工作组在阳新县富池镇金堡村开展调研座谈
工作组对我市基层普法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成效给予肯定,认为普法形式贴近群众需求,示范村(社区)组织健全、民主规范、治理体系完善,法治建设推进有力,所提修订建议务实可行。同时要求用好“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金字招牌,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做实精准普法,为条例后续实施做好衔接。
下一步,我市将认真梳理落实调研意见和复核整改要求,深耕基层普法宣传,推动民主法治示范载体提档升级,持续完善自治、法治、德治深度融合的治理模式,切实以法治宣传赋能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供稿)

鄂公网安备 420204020000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