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司法要闻 > 部厅动态

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

来源:湖北省司法厅门户网站      时间:2018-12-22 19:58

12月20日,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厅党委书记、厅长谭先振,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魏月明出席会议,各市、州、直辖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和司法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突出问题导向,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推进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重要位置,稳扎稳打,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了中央扫黑除恶第七督导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介绍了经验做法。成绩值得肯定,但是我们要保持清醒头脑,克服怠战思想、厌战情绪,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上新台阶,再传新捷报。

会议要求,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着力在破除“五大问题”上取得新成效。一是着力在破解“消极懈怠、过关松劲”问题上取得新成效。始终把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司法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专项斗争作为检验“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试金石,认真履行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二是着力在破解“压力递减、力度不一”问题上取得新成效。建立常态化督导工作机制,加大线索深挖摸排力度,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进一步建立完善情报信息共享和线索移交工作机制。三是着力在破解“管理不严、执法松软”问题上取得新成效。严格行业监管全覆盖,督促律师事务所建立完善结案管理、请示报告、集体研究和档案管理四项制度,严格监管执法不放松,落实涉黑涉恶罪犯专人专档、收押和异地关押、分级处遇、计分考核、亲情电话、通信会见等规定,严格依法办理“减假暂”案件,加强对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严肃查处党员干警涉黑涉恶腐败或充当“保护伞”等问题。四是着力破解“氛围不浓、参与不广”问题上取得新成效。深入做好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指导办案机关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教育活动。五是着力在破解“事多人少、能力短板”的问题上取得新成效。切实把精干力量充实到各级扫黑办,加强律师参与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培训指导工作,确保在今年底实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培训班全覆盖、成立扫黑除恶指导工作机构全覆盖,各地各单位要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及时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厅扫黑办)



链接:http://www.hbsf.gov.cn/wzlm/xwdt/styw/6827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