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司法要闻 > 县(市、区)动态

下陆:一场“特殊”公开听证

来源:下陆区司法局      时间:2024-06-20 18:55

“感谢下陆区司法局、区检察院同意我的申请,我一定遵守矫正规定,按时参加学习,积极服从管理……”。

6月18日,在下陆区司法局的公开听证会上,社区矫正对象陈某某感激不已。

社区矫正对象陈某某2023年10月8日因犯罪被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矫正期限自2023年12月28日至2027年12月27日,交由大冶市矫正机构负责矫正。在接受矫正期间陈某某因婚嫁至黄石市下陆区,目前已有身孕七个多月,临近生产。由于陈某某丈夫居住在下陆区,造成陈某某来往大冶市和下陆区之间,行动十分不便,于是近期向大冶市矫正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变更矫正执行地至下陆区。

获悉相关信息后,下陆区司法局认真听取下陆区检察院刑事执行监督部门建议,在实地走访调查的基础上,6月18日与区检察院联合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会上,与会人民监督员表示:打击犯罪是体现法律威严与震慑作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体现社会公平正义,对陈某某因特殊情况要求变更矫正执行地的合理请求应当支持,更能彰显司法的温度,也有利于陈某某的改造,早日回归正常社会。

最终司检两家一致同意陈某某变更执行地的申请。接下来下陆区司法局将做好与原矫正机构的衔接,及时接收陈某某,完善后续相关工作。并请检察院也持续跟进后期矫正管理工作,努力将“司检护民生”专项工作做实做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