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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铁山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宣传活动

来源:湖北日报客户端      时间:2024-07-11 18:05

7月10日上午,开发区·铁山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法律服务志愿服务队在铁山街道胜利路社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条例》的知晓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志愿者通过模拟现实消费场景、消费方式向现场群众讲解《条例》对大数据杀熟、网络直播带货、诱导老年人消费、未成年人网游保护、自动续费难取消、预付式消费押金难退还、商家跑路等问题作出的具体规定。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的消费理念和消费方式,反对奢侈浪费。

消费者应当文明、理性消费,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发生消费争议时依法维权,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投诉、仲裁、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遇到不法行为时,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举报,反映经营者涉嫌违法的线索。投诉、举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侵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下一步,开发区·铁山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法律服务志愿服务队将继续深入社区、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