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大冶市召开七届中共大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黄石市委副书记、大冶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郝胜勇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十二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十四届黄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听取了2023年以来大冶市法治建设工作情况以及落实法治建设有关指示批示精神情况汇报,审议了大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和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2023年度工作报告。茗山乡、大冶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作现场述法。
会议强调,要牢牢把握法治建设正确方向。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把法治建设贯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全过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大冶。
要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加大各项政策兑现力度,抓好惠企政策落实,着力建设诚信政府。转变执法观念,优化执法方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要切实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着力提高司法质量和效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宗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建设,积极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法治领域突出问题,着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要提升法治社会建设水平。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拓展“法律七进”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手段、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方式。
要压实依法治市工作责任。大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协同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同频共振工作格局,将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
大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委员、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大冶市司法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