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冶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着力构建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监管体系,精心部署、多措并举推动“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执法新模式先行区创建工作,各执法单位积极作为、多维发力落实创建各项任务,使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公平与效率统筹兼顾,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以公正文明执法助推营商环境优化。
“首违不罚”解民忧
李女士经营着一家6年老店,专门销售烟酒,近年来随着线上购物的兴起,李女士开起了网店,生意还算不错。不料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找上门来,要调查其网店涉嫌虚假广告的行为。原来,有顾客举报称在该网店销售的某款白酒详情页面中,“商品参数”中“是否为有机食品”栏标注为“是”,但该产品实际并无“有机标识”,不属于有机产品。经现场检查,被举报的违法事实确实存在,按照《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处罚规定,李女士的网店或将面临罚款,这让李女士很是发愁。没想到,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经过认真评估后,结合该案“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情形,依法主动作出不予立案的处理,为李女士解了忧。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首违不罚”柔性执法方式,积极引导当事人自我纠错、主动消除或减轻社会危害后果,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充分彰显了法治精神,服务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
“公益减罚”暖民心
“鉴于你违法违规行为较轻,可以申请公益减罚,通过完成相关公益项目减轻处罚。”7月22日,在市会展中心违停车辆的张先生收到了大冶市交警执法人员的暖心告知。经自愿申请,张先生在矿业大厦红绿灯路口参与了文明交通执勤,交警确认张先生完成公益项目后,对其减轻了处罚。通过身份的转变,违法当事人在罚款减少的同时,对文明交通的认识也有了提升,行政执法的温度进一步彰显。
公益减罚政策是执法温度的具体体现。大冶交警在丰富行政惩戒内涵的同时,注入了更多人性化教育特色。违法当事人在参与公益活动的过程中主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由此,公众对法律的认同感和尊重感得到了增强,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实现了有机统一。
“轻微速罚”便民生
近日,金湖街道综合执法中心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一货车车厢未密闭好,抛洒滴漏了些许渣土。货车司机对违法事实没有任何异议且希望执法人员能够快速办理,不耽误后续运输工作。鉴于此案案情简单、证据充分,考虑到货车司机认错态度良好,并主动对路面污染物进行迅速清理,为方便群众,金湖街道综合执法中心执法人员快速审批,当天就完成了处罚案件的办理,既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又便利了违法当事人。
大冶市按照“繁简分流、分类处理”理念,构建符合工作实际的轻微违法案件快速处理模式,建立轻微违法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符合事实清楚、当事人自愿认错认罚且对违法事实和法律适用没有异议的案件结合实际情况将办理期限由90日压缩至3日内,实现“简化程序不减权利,提高效率不降质效”,执法效率得到了极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