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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入企·规范执法】行政执法监督化解物业管理“痛点”

来源:黄石港区司法局      时间:2025-11-24 19:32

“规范小区物业收费管理,严禁搭车收费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近期,黄石港区司法局向区属两家行政执法单位下达工作提示函、督办函,创新运用执法监督机制化解小区物业管理“痛点”。

围绕“痛点”建机制

在基层治理中,行政执法部门在小区物业管理中承担着重要的监管职责,但由于各种原因,执法力度和效果不尽如人意,小区物业管理中存在诸多“痛点”问题,如物业服务质量不高、公共设施维护不善、停车难、环境卫生差等,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小区的居住环境,是居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也是基层治理长期困扰的“难点”。

今年以来,黄石港区坚持高位统领,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强力推进小区精细化治理工作,制定《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执法监督工作方案》,探索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向基层、向小区延伸。运用行政执法监督“利器”促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规范履职,对小区物业管理中的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有效查处,推动物业管理领域突出问题的整治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有效解决,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问题导向促整改

某小区建成时间长、公共设施老化,物业公司将自来水跑冒滴漏、楼道电灯损耗产生的费用与二次供水收费一起“搭车”收费,信息不公开、账目不清楚,业主拒绝缴费,物业则以降低服务质量作为回应,形成恶性循环,双方矛盾日益加剧。

9月底,黄石港区司法局通过摸排问题线索、与相关部门座谈沟通、问题分析,从“小区二次供水收费不规范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入手,组织开展了一轮专项执法监督行动。执法监督专班以及部分两代表一委员等执法监督员分三个小组先后到7个小区实地督查,据物业收费账本显示,原本收费标准2.43元/吨,被捆绑提高到4元、5元不等。物业公司认为收取的实实在在产生的分摊费用,不是无中生有的乱收费,而部分居民认为账目混淆、不透明。通过现场释法明理,物业企业、居民代表交流沟通,行政执法单位督促物业公司改正了“搭车”收费行为,与业主委员会共同商讨、规范收费行为。

据统计,二次供水收费不规范问题涉及14个小区、近3万居民,区司法局分别向行政执法主体单位下达工作提示函、督办函,目前12个小区已完成收费不规范整改工作。

协同参与共治理

按照行政执法单位职能职责,黄石港区司法局建立了《黄石港区住宅小区行政执法事项动态管理清单》,梳理出十三类、53项执法事项,将11家执法单位纳入执法监督范围,列出主管部门、管辖层级、执法依据等,保障各执法单位依法依职进小区、知晓执法权限、运用好法规条款;并指导行政执法单位熟练掌握执法业务、办案流程。

通过行政执法监督向小区延伸,实现对物业管理领域执法监督的全覆盖,推动监督向基层治理末梢延伸。推动了行政执法单位担当作为,及时回应和解决群众的合法诉求,维护了群众在小区居住环境、公共设施使用、物业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了一批物业管理领域突出的矛盾问题。

下一步,黄石港区司法局将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效能,提升监督的覆盖面,不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定期开展执法检查、案件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的问题,继续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开展小区物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持续加大小区物业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与频次。探索建立由城管、住建、公安、消防等多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重点围绕小区违建、消防隐患等问题协同作战,形成执法合力,不断提升物业管理领域的执法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的“利器”作用,通过执法监督推动物业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谱写精细化、法治化治理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