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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情法相融化纠纷 调解为民暖新春

来源:下陆区司法局      时间:2026-02-28 18:52

新春伊始,下陆区成功化解一起恋爱财产分割纠纷,以柔性调解化解矛盾隔阂,切实守护辖区和谐稳定。

2月23日,下陆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公安调解室接到一起非警务矛盾纠纷处置单后,秉持“早介入、早沟通、早化解”的工作原则,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纠纷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详细核查纠纷全貌,细致安抚双方激动情绪,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为确保调解工作有序高效推进,工作人员快速梳理纠纷焦点,制定针对性调解方案,并于2月25日上午,在区综治中心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面对面沟通调解工作。

据悉,当事人占某某与曾某某于2025年5月确立恋爱关系,期间占某某为曾某某购置车辆(登记在曾某某名下,目前仍在还款期,双方均支付部分车款),并承担其经营门店部分装修费用。后双方感情破裂分手,就上述恋爱期间产生的财产分割问题产生激烈争议,多次自行协商未果、矛盾逐渐升级,无奈之下寻求调解帮助。

调解中,工作人员坚持“法理为基、情理为桥”的调解理念,灵活运用“面对面沟通、背靠背劝导”工作法,一方面,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解读恋爱赠予财产分割相关法律规定,释法明理、分清权责,让双方明确自身合法权益与义务;另一方面,耐心倾听双方的委屈与诉求,细致疏导负面情绪,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倡导“各退一步、化解矛盾”的和谐理念,逐步化解双方心中的隔阂与抵触情绪。

经过耐心调解,双方情绪逐渐平复,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部分协议内容,纠纷圆满化解,双方握手言和,对工作人员的细致服务表示衷心感谢。

此次纠纷的成功调处,是下陆区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警调联动”机制的生动实践。通过柔性调解、源头化解的方式,既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避免了矛盾升级激化,也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下一步,下陆区司法局将继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优化调解方式、提升调解效能,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辖区、矛盾不上交”,以高质量调解工作护航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下陆、法治下陆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