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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行政复议职能 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来源:黄石市司法局      时间:2021-12-08 16:27

近日,黄石市司法局办理一起行政审批纠纷案,某公司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变更股东A公司的股权,市场监管部门受理后发现该公司股东B的股权被法院依法冻结,拒绝办理对A公司股权变更登记。经审理后,办案机构认为市场监管部门在没有证据证明该变更登记对被冻结股权有减损情况下的拒绝办理行为缺乏法律依据,并责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重新办理该公司的变更登记申请。这已是黄石市司法局今年来纠正行政机关错误行政行为的第7起案件。

为进一步践行“复议为民促和谐”理念,营造我市良好法治营商环境,黄石市司法局以涉企案件为重点,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职能,取得良好效果。针对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在案件受理环节实行“即收即受”,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办案期限,减少企业诉累,降低行政成本。在案件审理过程当中,对明显违法的行政行为,直接与行政机关沟通,要求其自行纠错,从根本上解决企业诉求;对予以维持的行政行为,积极做好对企业的明法释理工作,争取企业理解;对属于自由裁量内容的,积极搭建调解平台,促使当事人主动达成和解,化解矛盾纠纷。2021年截止目前共办结涉企案件21件,其中维持9件,确认违法、撤销、责令履职7件,纠错率超过30%,撤回申请4件,调撤率近20%。

行政复议工作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助推器”,是化解社会矛盾的“减压阀”。下一步工作中,黄石市司法局将继续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职能,依法运用监督、纠错、调解和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助力优化我市法治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

(局复议科 陈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