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提高行政复议公正性和公信力,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和实际工作需要,黄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拟建立一支面向市域、专业公正、结构合理的非常任委员队伍,本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方式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以及有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
选聘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和邀请推荐等方式。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品质,公道正派,无刑事犯罪、违法违纪及违反职业道德等不良记录;
(二)熟悉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相关专业管理制度、标准,并在其专业领域内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经常居住地在武汉城市圈内,身体健康,有相应时间参加案件议决或提供案件咨询等工作。
三、工作内容及聘期
接受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案机构的邀请,参加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议决或提供咨询意见,参与有关行政复议案件的调解、听证等相关工作。委员会委员实行聘任制,聘期五年,实行动态管理,聘期届满可续聘。
四、报名时间及资料提交
(一)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2年4月20日。
(二)报名者填写《黄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交个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材料可扫描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sfjfyk@huangshi.gov.cn;也可将纸质报名材料提交或邮寄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黄石市环湖路30号市司法局,联系电话:0714-6551302)。
原非常任委员拟续聘的,请重新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五、聘任程序
(一)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考虑报名者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方面因素,并结合工作需求,拟定聘任名单并公示。
(二)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决定聘任的,颁发聘任书。
附件:黄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申报表
黄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