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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司法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出台规定协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来源:黄石市司法局      时间:2023-06-06 19:40

为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能调可调案件及时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法治温度,2023年5月29日,黄石市司法局与黄石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行政复议案件案前调解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在我市探索建立公安机关交通领域行政复议案件案前调解机制。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行政复议案件案前调解程序规定(试行)》主要对调解范围、调解主体及调解程序作出具体规定。规定出台后,因不按规定停车、违反禁令标志等数量多、案情相对简单的交通领域违法行为而产生的行政纠纷,行政复议机关将充分发挥调解机制高效、便捷特点,多方联动,通过答疑解惑、明法释理等教育疏导方式快速化解争议。如调解不成的,将立即转入行政复议受理程序,依法保障群众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

通过案前调解机制,有望化解交通领域行政复议案件多发问题,实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化解在案前,进而最大限度地降低申请人、被申请人和复议机关解决争议成本。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紧紧围绕办好群众实事宗旨目标,积极转换工作思路,创新便民举措,在高效运行公安交通类行政争议案前化解机制基础上,不断拓宽实质性化解纠纷领域和范围,多举措推动各类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阶段实现实质性化解,不断夯实行政复议工作权威性、便民性和实效性。

局复议科 柯聪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