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黄石市司法局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大局,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权益等核心任务,积极探索强化行政复议监督职能的有效路径,通过精准纠错、制发意见书、案例指引等多元方式,有效促进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化与法治化水平提升。
一、坚持有错必纠,发挥个案监督的“矫正”作用。行政复议是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关键机制。市级复议机关在案件审理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全面核查案情、依法作出公正决定。对合法合理的行政行为,坚决予以维持,维护行政权威与公信力;对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等问题的,则果断纠错,依法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必要时责令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截至10月底,市级复议机关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24件,其中通过撤销行政行为、确认行政行为违法、责令行政机关限期履行法定职责等方式纠错22件。通过“该维持的维持、该纠正的纠正”的鲜明态度,既直接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强化了对行政机关的个案警示,推动行政执法行为持续走向规范。
二、深化溯源治理,突出类案监督的“预防”作用。在个案纠错基础上,复议机关注重从复议案件中梳理、归纳执法实践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定期分析研判复议案件中反映出的共性问题,及时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指出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截至10月底,市级复议机关累计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7份。并同步建立跟踪督办机制,对复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发出一份意见,规范一类行为”。实现从“治已病”向“防未病”的职能延伸,推动行政执法由事后补救向事前规范、事中控制的转变,从源头上减少了行政争议的发生。
三、聚焦营商环境,彰显涉企监督的“护航”价值。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市级复议机关主动作为,积极发挥“法治护航”作用。一是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绿色通道,配备骨干专员办理,显著降低企业时间与成本负担。二是强化涉企行政行为审查,加大涉企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行为的审查力度,对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零容忍”,坚决予以纠正。三是强化调解优先,通过听证调查、专业释法等方式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目前已办结的27件涉企复议案件中,经调解撤回申请或达成调解协议8件,占比29.6%;直接纠正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和不当行为5件,占比18.5%,充分体现了复议监督的力度与温度。
我市通过围绕“高效便民、规范执法、矛盾化解”三大目标,有机融合行政复议的“主渠道”、“矫正器”、“防火墙”功能,逐步构建起多层次、立体化的监督体系。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深化复议体制改革,增强监督刚性与实效,为提升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服务高质量发展注入更为坚实的法治动力。
(局复议科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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