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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监督显温度 风险提示促纠错

来源:东楚晚报      时间:2026-03-11 15:29

近日,阳新县行政复议局制发全县首份《行政复议败诉风险提示书》,就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存在较高败诉法律风险的情况,提出建议并进行提示,推动争议源头化解。

今年1月,市民吴先生因驾驶机动车在阳新某路段未按规定悬挂警示标志、开启警示灯,被执勤交警当场适用简易程序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吴先生认为处罚依据不足,向阳新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该处罚决定。县行政复议局受理后,承办人员对案件材料进行了全面审查,在核对处罚决定书所引用的具体法律条款时发现,交管大队引用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某条款中的认定标准,已于2025年4月1日作出调整,但该处罚决定仍适用原标准,存在被依法撤销的法律风险。

鉴于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县行政复议局决定尝试运用前置沟通、柔性监督方式,推动交管大队自我纠错。据此,县行政复议局制发《行政复议败诉风险提示书》,明确指出处罚决定在认定标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可能导致的败诉后果,建议交管大队自行审查、主动纠正。

收到风险提示书后,交管大队第一时间与县行政复议局沟通,启动内部纠错程序,并主动联系申请人吴先生,就处罚决定书中认定标准错误一事进行说明和致歉,自行撤销了原处罚决定。日前,吴先生主动提交《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该案终止审理,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