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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司法局关于调整本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公告

来源:黄石市司法局      时间:2026-07-07 18:43

根据《湖北省法律援助条例》和《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公布2026年黄石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黄政发〔2026〕9号)规定,现对我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从2026年7月1日起城市居民:黄石城区、大冶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为1252.5元/月,阳新县为1155元/月;农村居民:黄石城区、大冶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为1072.5元/月,阳新县为885元/月。即按照申请人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自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的人均月收入不超过上述标准认定。申请事项的对方当事人系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按照申请人月收入不超过上述标准认定。

黄石市司法局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