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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公证处开展敬老爱老公益活动

来源:      时间:2018-10-24 08:40


为进一步营造敬老惠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尚,黄石公证处决定自今日起至1125日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敬老爱老公益活动,为80周岁以上符合受理条件的老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

一、免费办理遗嘱公证的条件

  1. 年龄80周岁以上;

  2.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与公证员正常交流,能正常表达自己的意愿;

  3. 有立遗嘱的意愿,且愿申请办理公证;

  4. 证据材料合法、有效、充分。

二、办理遗嘱公证所需材料

遗  嘱

1.遗嘱人身份材料原件;

2.遗嘱受益人(受赠人、被监护人、受托人)身份材料复印件;

3.遗嘱涉及的动产、不动产等产权等权属证明;

4.应当提供的与遗嘱内容相关的材料;

5.公证人员对遗嘱人行为能力存疑的需提供行为能力的证明材料(必要情况下可要求提供由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精神能力鉴定意见,有诊断能力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报告);

6. 遗嘱草稿;

7.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一)处分财产的遗嘱

1、遗嘱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书》、银行存单、股权证明等权属证明材料;

2、遗嘱变更适用此条。


(二)遗嘱监护

1、被监护人身份证明;

2、遗嘱人与被监护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具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干部(职工)履历表》等档案资料、派出所:《户籍档案》;

3、收入证明、固定住所的证明、身体健康证等足以证明指定的监护人具有监护能力的证明材料;

4、指定的监护人的身份证明。


(三)遗嘱信托

1、受托人身份证明;

2、遗嘱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书》、银行存单、股权证明等权属证明材料。


(四)处理事务的遗嘱

1、与处理事务相关的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遗嘱的变更和撤销

1.遗嘱公证书。


(六)其他遗嘱:与遗嘱处理内容相关的材料。

三、办理遗嘱公证程序及方法

  1. 20181125日前亲自向黄石公证处预约,预约可通过电话、到黄石公证处办证大厅预约等方式。

  2. 预约时,由公证员将初步审核:当事人意愿,财产权属及相关证据材料,判断是否符合办理遗嘱公证的条件,符合条件的预约受理时间或免费上门服务。

  3. 办理遗嘱公证将全程进行录音录相。

四、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地址:黄石市西塞山区颐阳路145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咨询  0714-6206208

蒋澈  13197033669

王文昊13197033681

周科  13197033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