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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歧视”“骚扰”说不!妇女权益保障法迎“大修”

来源:全国人大      时间:2022-01-09 14:13

投简历被卡“性别关”、面试时被问“生子计划”,这合理吗?离婚时能否获得家务劳动经济补偿?遇到性骚扰应该怎么办?近年来,不少女性面临这样的难题。

如何从制度层面更好保护“她”的权利?2021年12月20日,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这是妇女权益保障法施行近30年来迎来的首次“大修”。

“妇女权益保障领域长期存在一些痛点、难点问题,直接关系妇女的切身利益和亿万家庭的幸福美满,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何毅亭在作修订草案说明时表示,修订草案致力于优化妇女发展环境,加强制度机制构建,在权利确认、预防性保障、侵害处置、救济措施、责任追究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消除不利于妇女发展的障碍,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

与现行法律相比,修订草案进一步阐释了“歧视妇女”的含义,规定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禁止基于性别排斥、限制妇女依法享有和行使各项权益。

职场性别歧视问题一直广受社会关注。对此,修订草案明确,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用人单位不得限定男性或者规定男性优先、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以及意愿、将限制婚姻生育等作为录用条件等。

在女性人身安全和人格权益保护方面,修订草案细化了对妇女生命健康权的保护措施,列举了性骚扰的常见情形,并规定了学校和用人单位应当采取的预防和制止措施。修订草案还规定,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结束同居、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个人隐私。

此外,修订草案还加强了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权益保障,明确夫妻双方应当共同承担家庭义务。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承担较多义务的,有权在离婚时要求男方予以补偿。(文/《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 宫宜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