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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案例展播】骆某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案例

来源:黄石市司法局      时间:2024-01-30 18:39


办案时间:2022年12月5日

办案单位:湖北忠三(黄石)律师事务所

办案人:罗洁律师

基本案情

骆某与李某于2022年3月相识,同年8月10日领证结婚,婚后不到一个月因李某性情大变,双方一直冷战。后来骆某才得知,李某从小就患严重的遗传性疾病,婚前身体就有不良反应,不得已才辞职,但李某不想因为自己的疾病而失去婚姻,于是全家商定先向骆某一家隐瞒自己患病一事,快速催婚,最终双方在相识半年就结婚了。骆某觉得自己被骗婚,对李某非常厌恶,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李某父母认为,因为儿子举办婚礼,各种费用一起加起来过百万,该费用应由女方承担。双方就离婚事宜多次谈判未果。

办案过程及结果

2022年12月5日,骆某在家人的陪伴到律所咨询离婚事宜,并办理了委托代理合同。收到案件后,罗律师认为此案适合诉前调解,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她立即展开工作,详细了解案情和双方的想法。罗律师在确认双方均有调解意愿后,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但双方离婚的态度坚决,只因财产问题产生争议,无法达成一致。考虑到财产分割涉及婚前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等问题,罗律师多次向李某及其家人普及《民法典》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双方的陈述,将婚前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梳理。2022年12月15日,罗律师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路某同意退还结婚时的“五金”,彩礼2万元,双方将调解书中约定的物品进行交接,最终达到案了事了。

典型意义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的规定,我国法律保障婚姻自由,包括保障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在离婚纠纷调解工作中,不仅可以调解和好,也可调解和离。调解员要注重调解案件的自愿合法原则,及时采取多元化矛盾化解措施,在情、理、法中找到结合点,既要充分考量夫妻之间的利益平衡,同时要避免矛盾升级,维护当事人婚姻自由的权利的同时,也要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促进社会和谐。

局律工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