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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市“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结果的公示

来源:黄石市司法局      时间:2023-09-01 18:54

根据《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自下而上,严格按照《“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对全市11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了初审复核,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建议保留名单(10个)

大冶市灵乡镇谈桥村、大冶市茗山乡彭晚村、大冶市金牛镇贺桥村、大冶市金山店镇火石村、大冶市陈贵镇刘家畈村、阳新县木港镇泉波村、阳新县白沙镇平原村、阳新县富池镇金堡村、西塞山区工业园区(河口镇)道士袱村、铁山区矿山路社区。

二、建议撤销名单(1个)

黄石港区南岳社区。

公示期为2023年9月1日至9月7日,共7天。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市司法局反映,邮寄材料以实际收到的时间为准。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黄石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联系人:谈静

联系电话:0714-6304155

工作邮箱:huangshipufa@163.com

联系地址:黄石市西塞山区环湖路30号

黄石市司法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