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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案例】未成年人打篮球意外受伤家长索赔 调委会普法宣传化解纠纷

来源:黄石日报      时间:2023-06-15 18:48

日前,黄石市某中学一班主任和一名学生家长来到该校人民调解委员会(后文简称市某中调委会)申请调解一起矛盾纠纷。班主任称班上学生江某在与同校学生李某打篮球时发生肢体碰撞,李某撞倒江某,致江某膝盖半月板受伤。江某家长表示已经花费医疗费数千元,认为此次伤害可能影响孩子今后的生活,甚至导致他无法进行剧烈运动,自己虽然给孩子买了医保和学平险,但治疗花费较多,希望李某及其家属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

市某中调委会立即联系当事人李某及其班主任了解相关情况,经研究,市某中调委会决定受理此案,并指派调解员朱某某进行调处。

鉴于涉事人双方均为未成年人,当事方各执一词,调解需要分步骤进行。调解员首先召集当事人、双方家长、班主任及目击者等人,当面询问事情发生过程,对案情进行梳理。为了确保调解依法公正,调解员向江某家长细致地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江某打篮球属于“自担风险”的情况,且作为高中生,应该能够认识到存在的风险。根据目击者表述及当事人的说法,李某并非故意,也没有重大过失,因此,江某家长提出赔偿要求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通过调解员的讲解,江某家长对此次事件有了正确认识,但江某受伤需要治疗,医疗费用问题仍需解决。

调委会还主动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并引导江某家长配合调查,最终保险公司认定案件符合理赔条件,保险公司按照规定程序支付江某保险赔偿金。江某一家对调委会表示感谢。随后,调解员与李某班主任到李某家中说明了相关情况。李某家长对调委会和学校的努力表示感谢,在与儿子沟通后主动提出愿意以现金方式给予江某人道主义补偿,并希望终结这场矛盾纠纷。

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家长签订调解协议握手言和,两位同学和好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