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业务动态 >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

【枫桥经验60年】诉调对接解纠纷,护航企业促发展

来源:黄石市司法局      时间:2023-07-13 10:34


编者按: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黄石市司法局为纪念“枫桥经验”60周年,特别推出系列报道,生动描述我市在践行“枫桥经验”中所取得的宝贵经验和典型案例。

诉调对接解纠纷 护航企业促发展

近日,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调解室成功调解了一起标的额近300万元的合同纠纷案件,让两家企业避免对簿公堂。

2021年初,黄石某大型建筑国企(以下简称甲企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向监利当地民营企业(以下简称乙企业)购买价值290万元混凝土产品,但截止2022年10月,甲公司仅向乙公司支付了少部分货款,欠款近270万元。经索要未果,乙公司将甲公司诉至西塞山区人民法院,要求甲公司支付欠款270万元、逾期利息24万元以及律师代理费10万元。

法院经审查,认为该案存在调解空间,立即启动诉调对接机制,将案件移交至西塞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驻人民法院调解室进行调处。

调解员在对两家公司调查时发现,双方对欠款事实均无异议,只是甲公司资金周转暂时没有足够的资金支付欠款;而乙公司作为民营企业则因为收不回账款面临交不起税、发不出工资,还被上游企业不断催付原材料费用,经营难以为继。

在调处过程中,调解员一方面向甲公司指出按照《民法典》规定,乙公司履行了合同义务,甲公司就应该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否则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作为大型国企,要注重维护企业守法形象,如果因为不付货款被起诉,将极大损害企业信誉。同时,作为国企,也要体现出社会责任担当,当前受疫情冲击和国际形势影响,民营企业生存发展面临严峻形势,不能因为自己欠款使其陷入困境。另一方面,建议乙公司着眼长远,多为今后的发展考虑,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合作关系如果因此破裂,以后再想修复会难上加难,当前行情下优质客户难得,欠款问题还是通过协商解决比较好。

经过调解员反复讲法释理、耐心调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从实际出发解决分歧。最终双方就还款方式及期限达成了一致意见,甲公司分期支付欠款,乙公司放弃利息和律师代理费要求,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进行了司法确认。

通过诉调对接,让涉企纠纷以双方都接受的形式得以快速高效化解,有效保障了企业合法利益,减少了诉累,以实际成效推进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

局促进法治科 刘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