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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60年】心系百姓化纠纷,排忧解难促和谐——刘小兵同志主要事迹

来源:黄石市司法局      时间:2023-07-22 11:13

编者按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黄石市司法局为纪念“枫桥经验”60周年,特别推出系列报道,生动描述我市在践行“枫桥经验”中所取得的宝贵经验和典型案例。  


心系百姓化纠纷 排忧解难促和谐  

——刘小兵同志主要事迹  

左一为刘小兵  


刘小兵,大冶市东风路司法所负责人、东风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在工作中他始终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为出发点,主动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帮群众化解难题,广获好评。从事人民调解工作33年来,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千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化解可能“民转刑”案件20余起,在调解工中作做到了“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将大量纠纷化解在基层,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  

一、化解纠纷促稳定,不忘学习业务精  

作为一名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多年的基层调解员,刘小兵对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重要作用有着深刻的认识,在化解矛盾纠纷时始终保持着清醒的政治头脑,将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放在第一位。工作中,他认识到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因此加强《人民调解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优秀案例的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政策理论水平和调解技能,以适应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需要。同时严格按照《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做到以情解纷、以理服人、以法化解,从而守好“第一道防线”。  

二、推进“四化”助调解,规范流程见成效  

他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在人民调解工作中推行“四化”:一是调解工作制度化,制定完善调解制度,让调解做到有章可循,同时严格执行制度,做到依法调解、依规调解;二是法律宣传通俗化,制作张贴法律宣传示意图,用简要的语言和图示让群众对相关法律法规一目了然,提升调解效果;三是调解程序规范化,明确调解流程,规范调解程序,让调解更加规范,让群众更加信任;四是调解回访常态化,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在15日内进行回访,推动调解协议履行,确保矛盾纠纷真正案结事了。2020年,辖区居民黄某因门面租赁租金与房东发生纠纷,双方各持己见互不相让,言语冲突激烈,眼看矛盾就要升级。得知信息后,他迅速赶到现场,按照“四化”要求了解情况、释法明理,积极调处,促使双方互谅互达成调解协议,一周后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回访,在得知调解协议已经履行后,制作卷宗进行存档,一起可能激化的纠纷至此得到有效化解。  

三、摸清实情建机制,找准思路破难题  

东风路街道办下辖17个社区(5个村改社区),人口近20余万人,经济社会矛盾纠纷多发,他始终秉承“凡事都要有章可循”的原则,从完善机制着手,增进人民调解工作互通、互融、共抓、共管,提升了调委会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2015年,他多次争取街道支持,成立了东风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并指导辖区各社区相继建立了人民调解组织,创新“矛盾联调、治安联防、问题联治、平安联创”的四联机制以及“矛盾纠纷、治安问题、不稳定因素”不间断滚动排查的三排查机制,及时发现纠纷隐患第一时间化解矛盾。东风路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区稳定和化解居民冲突纠纷中发挥了显著作用。他近两年来,排查出重大隐患16起,化解复杂疑难纠纷96起,是公认的人民调解能手。他本人多次被东风路街办和大冶市司法局评为优秀人民调解员。  

四、勤奋敬业乐耕耘,维护稳定促和谐  

他在基层调解战线上静默耕耘,热心人民调解事业,能够正确处理名利与地位,做人与做事的关系,时刻牢记“两个务必”,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始终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踏实工作,勤勉干事,以自己的真诚之心,赢得了群众的爱戴,被群众亲切地称为“调解大使”。2023年1月,辖区居民刘某在外地某大学宿舍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家属与校方对补偿分歧较大,他和相关部门到学校调处该纠纷,历时四天四夜才促成校方与死者家属达成协议。正因为他一心为民,群众有了不顺心的话都情愿和他说,有了纠纷愿意找他调解,有什么困难也向他反映。他在人民调解员的岗位上履职尽责,情系人民调解工作,把人民调解作为事业来追求,在平凡工作中为社会稳定、和谐、法治作出了贡献。  

局促进法治科 刘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