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至8月30日,省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局长袁启贵为组长的执法专项检查组一行3人,来我市开展社区矫正执法专项检查督办工作。
督查组采取查阅工作档案、个别谈话、查看司法e通运行等方式,对我市各县市区(开发区)进行检查督办。督查组一行实地赴大冶市金牛镇、灵乡镇司法所,阳新县木港镇、三溪镇司法所进行现场集中点名验证身份,各城区、开发区由于司法所撤销暂由社区代管社矫工作,因此对辖区内所有在矫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点名验证身份。在现场点名验证身份中,我市社区服刑人员集中点名验证身份到位率达99%,对此督查组予以充分肯定。在实地督查中,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全部在矫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当面清查点名验证身份,通过身份证比对核实人员信息,确保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到位,避免发生脱管漏管;二是对社区服刑人员请销假审批等程序进行审核,是否依照法定程序办理,严格审批制度;三是查阅社区服刑人员档案和社区矫正工作台帐等资料,是否进行统一规范,按要求记录整理到位;四是查看各地社区矫正工作站建设情况,是否按照规定建设到位并正常运转。
督查组认为,我市认真扎实开展了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做到了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具体措施上细化分解,责任主体上落实到位,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同时,也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集中点名验证身份中个别人员不按规定外出,请销假审批手续不健全,社区服刑人员档案和工作台帐等资料记载不完善,工作轨迹不清晰等。袁启贵对我市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加强人员监管。加大对辖区内所有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力度,2016年底前除“因病、因故、升学”这三种情况外,一律不准请假外出、变更居住地和变更禁止令执行等,已经请假外出的人员,非上述原因,立即收回并监管到位;二是严格请销假审批制度。在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中,严格请销假审批的程序和权限,依照法定要求规范审批程序,分类分级上报审批;明确审批责任主体权限,并落实责任主体到个人;三是规范档案管理工作。要求各单位注重“痕迹化管理”,社区服刑人员档案和社区矫正工作台帐必须按要求规范统一,详细记载工作轨迹,完善社矫工作记录。
市局将以这次执法专项检查督办活动为契机,深入做好新形势下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下一步将依照省局模式对辖区内各县市区开展全面督查活动,采取地毯式清查方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点名验证身份,确保不发生脱管漏管、重新违法犯罪以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强化刑罚执行力度。
市司法局局长李丽、副局长杨柳陪同检查组开展执法专项督查工作。(市社矫局 赵大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