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业务动态 > 社区矫正

市社矫局圆满完成集中清理判处实刑未执刑罚专项活动

来源:      时间:2016-11-18 09:21

为深入贯彻落实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中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要求,维护刑罚执行公平公正和司法权威,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我局迅速开展了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全面清查了2016年3月底前被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罪犯未收监执行,以及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未落实社区矫正的人员。经核查,我市共有4名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的罪犯,分别是郭某某、吴某某、吕某某、余某某。

经摸底核查后,对清查出的4名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的罪犯情况进行重点督办,组成工作专班赴各地进行跟踪督办。截至目前,郭某某、吴某某已被收监执行;余某某事后逃匿不知去向,后经多方协调公安机关将此人列为网上追逃对象,于2016年9月30日将其抓捕到位,目前羁押在大冶市看守所,后续将执行收监决定。

目前,我市还有1名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的罪犯,即阳新县社区服刑人员吕某某。其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13年12月23日被甘肃省白银区人民法院判处两年缓刑,但该犯从未到户籍地司法所报到过,司法所多次通知后拒不报到,经阳新县社矫局建议收监后,甘肃省白银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元月17日裁定撤销吕某某缓刑,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一年。因程序问题本地公安机关无法将此人列为网上追逃对象,经多方协调后,11月7日,黄石市和阳新县两级政法委、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在阳新县政法委专门召开了针对吕某某追逃抓捕联合执法工作会议达成一致意见,11月8日,由阳新县政法委、县检察院、县公安机关、县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派专人组成联合行动组实地赴甘肃省白银区进行联合办案。经协调后,取得了甘肃省相关部门的工作支持。根据鄂司发[2016]92号文件要求,目前已将此人列为公安机关网上追逃对象,后续由本地公安机关实施追逃抓捕工作。(市社矫局 柯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