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移交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30号任务整改资料的函》,我局作为“要系统推进长江干支流水污染防治工作,尊重治污减排和生态恢复规律,分轻重缓急,打好水环境治理歼灭战、攻坚战和持久战”的责任单位,现将整改销号情况公告如下:
反馈问题 | 要系统推进长江干支流水污染防治工作,尊重治污减排和生态恢复规律,分轻重缓急,打好水环境治理歼灭战、攻坚战和持久战。 |
整改措施 | 1.对涉及水污染防治、治污减排和生态恢复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2.积极协调参与水污染防治、治污减排和生态恢复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 |
整改完成情况 | 1.对《湖北省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黄石市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工作方案》提出修改意见; 2.参加长江“非砂”集中处置工作专题会,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

鄂公网安备 420204020000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