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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行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制度

来源:黄石市司法局      时间:2021-03-17 17:49

为贯彻落实《中共黄石市委、黄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对标对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黄发〔2021〕2号)文件要求,3月15日,市司法局印发《关于推行全市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制度工作的通知》,在全市市场监管、生态环保、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推行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制度,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通知要求,6月底前,市县(市、区)两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分批次形成免罚清单,并向社会公开。9月底前,清单编制部门对本领域清单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不符合行政管理需要、不便于操作执行、企业和群众争议较大等事项,及时予以调整;对于清单外的其他事项,经评估依法可以纳入的,及时纳入。市司法局将联合其他机关适时开展免罚清单推行情况检查,编制清单适用典型案例,对不严格、不依法落实清单内容的,及时督促整改,依法追究责任。

(局执法科 陈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