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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目录

来源:黄石市司法局      时间:2025-02-27 16:05

市民政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目录
序号事项名称执法依据
1对养老机构实际运营管理情况的行政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1996年8月29日通过,2018年12月29日第三次修正)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向养老机构和个人了解情况;(二)进入涉嫌违法的养老机构进行现场检查;(三)查阅或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及其他有关资料;(四)发现养老机构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风险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