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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学一做”应知应会

来源:黄石市司法局      时间:2018-09-30 10:57

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


市司法局提出争做“六个合格”党员:


坚定信仰、坚持信念,政治合格;认真学习、熟悉政策,理论合格;履职尽责、担当有为,工作合格;公正严明、清正廉洁,纪律合格;牢记宗旨、服务群众,作风合格;修身立德、树好形象,品德合格。


黄石市要求全体党员开展“四对照四查摆”:


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查摆在理想信念、组织纪律观念、履行党员义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条例》、《准则》,查摆自身在看齐意识、纪律观念、道德准则、生活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目标,查摆在履职尽责、工作水平、政绩导向、服务意识等方面的问题;对照群众生产生活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查摆在民生工作和群众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党员三日+”:


党员“学习日”、“公益日”、“政治生日”(我局党组将每月第一周的第一个工作日固定为中心组学习日;机关党委每周四组织集中学习;各支部将每周周四固定为党员“学习日”,每月第四周的周五固定为党员“公益日”)“+”的内容:比如开展专题学习讨论、讲党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管理、汇报党员联户情况、立足岗位作贡献、公益劳动等内容。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的原则:


基础在学,关键在做。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主体:


党支部。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第一责任人:


党支部书记。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对象及范围:


针对全体党员,不管是党员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都在范围内,是“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目的: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二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三是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四是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五个着力解决”:


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的问题,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党的意识淡化的问题,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宗旨观念淡薄的问题,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精神不振的问题,着力解决一些党员道德行为不端的问题。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五个坚持”:


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个基本的组织方式:


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


“三严三实”:


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三重一大”:


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三会一课”:


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党课。


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三个自信”:


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四风”: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四个全面”: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四讲四有”:


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


“四个意识”:


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干部队伍应具备“四个铁一般”素质:


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


“四项基本原则”:


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


“五大发展理念”:


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四个服从”:


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四个必须”:


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四个坚持”: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四个廉洁”、“四个自觉”:


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廉洁从政的表率,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廉洁用权的表率,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廉洁修身的表率,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廉洁齐家的表率,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一是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二是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三是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四是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分为:


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实事求是;民主集中制;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违纪行为划分为:


违反政治纪律行为、违反组织纪律行为、违反廉洁纪律行为、违反群众纪律行为、违反工作纪律行为、违反生活纪律行为。  


党风廉政建设中领导干部的“四个亲自”:


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有”干部:


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习近平总书记对干部提出的“五个必须”:


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习近平总书记对干部提出的“五个决不允许”:


一是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二是决不允许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三是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四是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五是决不允许传播政治谣言。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七个有之”:


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有之。


“党的性质”: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党的宗旨”: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党的思想路线”:


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中国共产党“两个先锋队”:


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


“党的组织原则”:


民主集中制。


“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党员享有的“八项权利”: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员“八项义务”: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民主集中制“四个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