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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先进典型 凝聚奋进力量——学习宣传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先进事迹

来源:司法部      时间:2020-12-22 14:55

2020年11月24日,党中央、国务院隆重召开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1689名全国劳动模范和804名全国先进工作者在人民大会堂受到表彰。其中,司法行政系统5人荣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3人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其简要事迹如下:

一、全国劳动模范

1.洪亮,男,汉族,上海人,中共党员,1975年12月出生,1999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上海至合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洪亮同志不忘初心、牢记宗旨。从业21年来,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不断创新法律实践,服务国家大局,积极发挥专业特长,参与法治建设、参政议政,彰显了法律人的责任和担当。他曾留学美国,有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港交所)工作经历,深谙涉外法律。他充分发挥专业知识,率领法律团队参与由本地国企和香港投资方共同开发建设的上海旧房改造项目,把涉外法律和中国法律政策的有机融合,提出了法律建议,确保了法律文件签署和履行,为国企和外企合作贡献了解决法律争端的智慧。他积极出谋划策,参与上海地方政府设立的公租房基金项目,着力解决旧区改造融资困难的问题,为旧区改造融资提供了创新法律服务。他有感于中小学课本教育无法治必修课程的现状,创立了全国第一家由律所、高校和中学合作成立的中学法治教育研究基地,其研究成果为政府部门的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2016年全国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品德与生活”“思想品德”教材名称统一更改为“道德与法治”。他多次参与检察部门、国资监管部门的多项课题调研,创新提出增加国资评估环节事中监管、事后追责制度,该报告的发布直接影响了上海新一轮国企改革中关于资产评估环节的制度设计。他积极参政议政,提案涉及区块链对于城市精细化管理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作用、科创板的建设,连续三年获得上海市政协优秀提案奖。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他及时提交5篇社情民意以及1份提案,内容涉及政府发放口罩、中小学延迟开学、快递人员进小区、授予在抗击疫情中牺牲的医护人员烈士称号等,建议均被采纳,体现了一个政协委员的社会责任和担当。

2.李旺荣,男,汉族,浙江杭州人,中共党员,1963年1月出生,1988年8月参加工作,现为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旺荣同志对党忠诚、信念坚定。从业32年来,始终牢记为民宗旨,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多次临危受命处置突发事件,承办上千件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他开拓创新、拼搏实干,率领30多名律师进驻浙江纵横集团,参与破解因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濒临破产的危局,面对由43家关联企业组成的集团公司,2400多名职工,26家担保企业债权金额279亿,他攻坚克难,顶着压力,连续奋战6个多月,日夜进行逐笔审查,最终以82.84%的高票,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对纵横集团等六公司进行合并重整,通过招标方式择优引进重整投资人,使这起破产重整案最终能得以顺利成功。他率领律师团队还成功处置了浙江越红控股集团等30多家企业破产重整、清算案,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国际金融危机、确保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他业务精湛、敬业奉献。作为首席律师为嘉绍跨江大桥、绍兴轨道交通地铁一号线、二号线、绍诸高速、绍兴银行并购等50多个重点项目提供了法律保障;为绍兴市政府出具《履行绍兴金帝海曼城项目合作协议中产生争议处理》等50多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法律风险评估意见。在担任省人大代表期间,递交了《关于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应由专家律师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等建议46件,参加了《浙江省养老促进条例》等60多个地方法规的制定,提出960多条修改意见,充分发挥了一名专家在政府决策和公共服务中的智囊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3.阳昌绍,男,汉族,江西芦溪人,中共党员,1964年6月出生,2005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江西省芦溪县宣风镇珠亭村村委会主任、人民调解员。阳昌绍同志胸怀赤诚、情系百姓。参加工作15年来,始终扎根基层一线,为民服务数十年如一日,在人民调解岗位上锤炼党性,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架起与群众心灵相通的“连心桥”,成为群众真正的“连心人”。他坚韧不拔、勇于进取,早年在造纸厂工作期间,不慎被机械扭断了右手,落下了终身残疾。在村民的关心帮助下,他鼓起重新生活的勇气,积极面对挫折,练习用左手拿筷、写字、骑车、干活。他在做“和事佬”中运用“老绍”工作法,既坚持“两头多走走,磨破嘴皮子,化干戈为玉帛”的原则,又“先听,再谈,三沟通”,只要群众有需要,他可以立即放下碗筷,可以立即翻身起床,风雨无阻,四处奔波,日夜操劳。他学法用法、服务群众。向身边先进典型、老同志、老前辈学习工作方法,自费购买了几十余册法律知识书籍,用左手艰难地写了4本3万余字的读书笔记。成立了以个人名字命名的“老绍之家”——集人民调解、普法教育、信息咨询、党员学习于一体的综合便民服务工作室,组建了由法律服务员、人民调解员、心理咨询员为一体的“三员一家”服务团队,形成“依靠群众、源头预防、依法办理、减少矛盾、促进和谐”的崭新的为民服务格局。多年来,为村民办事骑坏了4辆自行车,跑烂了10多双解放鞋,接待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举办法治宣传培训20余期,接待心理咨询近百人次,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为农民工追讨赔偿110余万元,在群众中赢得了口碑,成为了社会治理创新靓丽名片,为村民调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4.刘畅,男,汉族,湖北十堰人,中共党员,1975年6月出生,2005年10月参加工作,现为湖北郧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畅同志坚守初心、践行使命。从业15年来,始终忠于党的事业,忠于宪法和法律,扎根基层一线,坚持为民办案,带领团队办理诉讼案件2000多件,办理非诉讼业务1000多件,担任过100多家国家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作为十堰市人民政府以及中国铁建、中国人保、国瑞集团等央企和大型企业的代理人,他承办了一大批有影响的案件,累计为客户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10多亿元,赢得了客户认可和社会好评。从2013年起,他开始担任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法律讲堂》主讲人,先后录制播出70余期节目,被授予“最佳进步奖”、“最佳选题奖”和“《法律援助在行动》栏目优秀主讲人”,2015年至2017年,中央电视台连续3年向湖北省司法行政系统发来感谢信。作为工会兼职副主席,他带领团队服务弱势群体2000多人次,为当事人争取赡养、工伤、社保等权益1000多万元,得到当事人和工会组织的高度赞扬。他带领的团队研发30多个法律课程,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益巡讲200场5000多人次。他积极组织律师参与劳资、拆迁、医疗、借贷等各类矛盾纠纷调处,成功调解村居和社区矛盾纠纷300余次,化解企业矛盾纠纷500余起。作为人大立法专家顾问,先后参与《武当山古建筑群保护条例》等多部法规和规章的起草与论证。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他带头捐款捐物,下沉社区,带领团队制作整理与疫情、复工、劳资等方面的法律课程6个,向500多家企业18000人次进行公益知识分享,参与录制疫情防控广播电视节目10多期,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服务。

5.茹敬艺,男,汉族,广东阳江人,中共党员,1975年2月出生,1996年7月参加工作,现为广东德良(阳江)律师事务所律师。茹敬艺同志信念坚定、一心向党。从业24年来,始终牢牢把握律师工作正确方向,长期扎根基层一线,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主动到河㙟镇担任村居法律顾问,自费20000多元印制法律宣传海报在各村张贴。近三年来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和开展法律讲座200多人次,先后为职工免费代理劳动争议案件和解答法律咨询100余人次。他勤勉尽责、勇于担当。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致力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愁,为阳江市青年保驾护航,积极引导指导他们依法创业;积极参与政府维稳工作,参与解决群众纠纷10余次,从法律角度提出处理方案及建议,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向市人大提出多个议案建议被采纳,客观公正履行监督职责,推动检察机关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他坚守初心、热心公益,近五年来,组织参与慰问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和福利院残疾儿童等社会公益活动20余次,组织参与医学专家到阳江市进行义诊,为近万名群众提供诊疗和药品。积极为广东扶贫济困日捐款,在南粤会亲公益活动中筹集到116000元资金帮扶了116名贫困家庭学生,为社会和家乡捐款捐物金额达150万元。为响应国家提出振兴乡村的决策和为了家乡的发展及建立起长期长效的帮扶机制,他发起倡议并带头捐款10万元及募集资金70多万,2019年12月成立阳江市阳东区新梨乡村振兴敬老助学促进会。新型冠状病毒爆发后,他除了捐款7000元外,还亲自到村镇慰问在基层一线做抗疫防护工作的乡村工作人员,并向基层单位和工作人员赠送了价值7000元的口罩,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捐款捐物金额累计达150万元,在律师行业中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二、全国先进工作者3名

1.李文明,男,汉族,内蒙古敖汉旗人,中共党员,1974年2月出生,2000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辽宁省沈阳第二监狱老残监区副监区长(二级警长)。李文明同志忠诚担当、执着坚守。从警20年来,始终坚定理想信念,扎根监管改造一线,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认真钻研管教业务,教育改造罪犯数千余人次,成功教育转化顽危犯近百人,重新犯罪率为零,为维护监狱安全与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他不惧风险、敢打硬仗。急难险重任务总是冲在最前面,2012年以来执行罪犯离监就医戒护任务累计达600余人次,他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用责任心密织“安全防护网”。对罪犯的一言一行,他了如指掌,明察秋毫,及时察觉罪犯王某自伤自残时,第一时间勇夺刀片,以细心和敏锐嗅觉成功处置罪犯自伤自残案件。他勤勉履职、勇挑重担,在执行传染病犯戒护时,“零距离”贴身护理病犯50余人次,对待肝炎、肺结核等传染病罪犯,他不畏风险,兼职做起敬业的“护工”,无微不至地护理,被医生护士誉为“最称职的护工”。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先后三次参加封闭执勤和隔离备勤,并第一时间报名支援武汉地区监狱防控疫情。他执法有度、用情感化,以“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的大爱温暖罪犯的心,唤起他们改过自新、重塑自我的信心和勇气。持续3年与不服管教且有语言表达障碍的罪犯李某进行书信交流,用恒心让自闭罪犯走出了封闭的世界。他还利用业余时间为病犯刘某找到了失联十余年的儿子,使其重塑了改造信心。一次次地对病犯的真诚付出,赢得了罪犯及其家属的信任,树立了监狱人民警察良好形象,提升了监狱工作的社会效益。

2.周盟,男,汉族,上海人,中共党员,1979年5月出生,1997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上海市新收犯监狱狱政管理科(狱内侦查科)科长。周盟同志对党忠诚、坚守初心。从警23年来,始终坚定理想信念,模范履行岗位职责,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他务实担当、踏实肯干。面对新收和分流罪犯重任,牵头制定了 “收、分、关、管、教、评、分”七字新收工作标准,主动探索总结“13712”新收犯情快速排摸法,带领基层民警苦练基本功,人人练就“火眼金睛”,构筑了一张“安全防控网”。多次完成罪犯外地长途遣送押解任务和外出就诊的安全保卫工作,成功处置多起突发事件善后工作。他勤勉尽责、勇于担当。新冠病毒疫情爆发后,主动放弃出行计划,来不及安顿无人照顾的孩子,带头坚守监管一线,牵头组建新收隔离监区,制定收押方案,规范工作流程,制作“新收隔离监区工作手册”等各项制度,圆满完成防疫期间首批新收罪犯的收押任务和分流任务。他攻坚克难、开拓创新。探索总结出短期罪犯“四五工作法”和“一二三四五六七”深挖工作机制,近几年他带领团队向公安机关提供犯罪线索3200余条,破获各类案件300余起,其中精品案例5起,突出案例10余起。他拼搏实干、勇挑重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持“严”字当头抓推进,严密排查无死角,成功深挖出安徽马鞍山以“郑某”为首的一个涉及20余人的涉嫌抢劫、强迫卖淫、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多项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帮助安徽马鞍山警方成功破获案件。多起命案悬案水落石出,几百名漏网之徒被缉拿归案,为社会平安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3.张文博,男,汉族,安徽巢湖人,中共党员,1982年12月出生,2006年9月参加工作,现为安徽省白湖监狱管理分局沐集监区党委委员、副监区长。张文博同志信念坚定、恪尽职守。从警14年来,一直扎根基层一线,忠实履行岗位职责,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不凡的业绩,为监狱事业改革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他勤勉尽责、开拓创新。摸索创建了现场管理、康复治疗、生活照顾、思想教育“四步走”结核病罪犯改造流程,根据病情程度实行“黄、橙、红”三级预警分类管理机制,推行“发药到手,服药到口,咽下再走”工作法,对罪犯个别教育谈话2200余人次,先后教育转化重点犯人15名,3名重点挂牌攻坚顽危犯获得成功转化,没有发生1起在押病犯死亡,197名罪犯病愈并诚心悔改回归社会,累计有238人次获得减刑。他积极创新教育改造方法,在罪犯中开展矛盾调处、设立腰鼓队、组织精品故事阅读等活动,不到3年的时间,青年示范监区成为其所在白湖监狱管理分局基层监区的“样板”。他不惧风险、英勇无畏。关键时刻总能挺身而出,罪犯王某突发疾病,全身颤抖不断咯血,病情十分危急,他立即安排救护车将罪犯王某送医院救治,因大雨积水导致救护车中途熄火,他不顾被传染的风险,背起罪犯王某冲向医院急救室,由于送医及时罪犯王某的生命得以挽救,但他全身早已被汗水、雨水和罪犯王某的呕吐物浸透。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他主动请战,带领干警一起打扫卫生、消毒。他克服半月板损伤的疼痛,每天深入“三大现场”进行巡查,脚步踏遍监区的每一个角落,对违纪罪犯、思想波动罪犯和家住疫区的罪犯都逐一谈话,不断化解罪犯的心病和矛盾,不厌其烦地查找隐患、解决问题,消除每一个可能影响监管安全的不利因素,用实际行动践行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

洪亮等8名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是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的先进典型,是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学习的榜样,他们的先进事迹鼓舞人心、催人奋进。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有效措施,大力弘扬与践行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弘扬崇高精神,在全系统营造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的浓厚氛围。要学习他们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学习他们一心为公、心系群众的为民情怀,学习他们拼搏实干、创先争优的时代精神,学习他们无私奉献、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进一步激发广大司法行政干警争先创优意识,凝聚奋进力量,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努力创造无愧于新时代的新业绩。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训词精神,大力推进司法行政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铁军,更好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