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响。
我省始终坚持高站位组织推动、高要求推进落实、高标准建章立制,持续打好扫黑除恶“湖北战役”。
一个个为害一方的涉黑涉恶团伙土崩瓦解,一个个为非作歹的黑恶分子绳之以法。专项斗争取得重大战果,形成对黑恶势力的压倒性态势。
1月14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委政法委、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3年主要工作情况。
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省充分发动群众,持续营造强大声势。在全国率先公布扫黑除恶群众举报平台,建立群众举报线索办理机制,共收各类举报线索36436条。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巡回宣讲活动,集中推出系列新闻发布会,营造正面向上的强大舆论氛围。
紧盯重点线索、重点案件和重点问题,打深打透,问题不查清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突出重点线索翻查、重点案件督办、疑难问题攻坚,攻克了潜江肖作军、宜城张德武等一批重大专案。组织开展涉黑涉恶逃犯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逃犯清零行动,全省523名目标逃犯到案521人。
全面从严打伞破网。坚持“两个一律”“一案三查”,推动全省197个重点案件、线索深挖彻查,在全国率先出台签字背书制度,将深挖“保护伞”贯穿案件侦办、法律监督、审查起诉、案件审理各环节和全过程。
精准打财断血,彻底铲除经济基础。坚持侦查、起诉、审判全链条深挖,细化黑恶犯罪涉案财产的认定、查处、证据标准,畅通打财机制。坚持严格区分合法财产与非法财产,切实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准确甄别认定涉案财产,依法及时处置。
坚持综合施策,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去年,我省努力克服疫情影响,推动扫黑除恶决战决胜。着眼常治长效,将常态推进扫黑除恶。
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我省公安机关坚持“稳、准、狠”要求,坚决依法从严打击。采取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异地用警、提级侦办等措施,先后攻克一批扫黑除恶大要案,社会反响强烈,群众拍手称快。
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我省检察机关严把案件质量关,准确把握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的特征,确保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如张新民涉黑案,系洪湖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普通案件过程中,发现涉黑线索,检察机关积极发挥诉前主导作用,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构成补充完善证据,将该案由一般刑事案件转化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并深挖出幕后主犯张新民。专项斗争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追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471人,追诉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715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1078人。
全省法院紧盯目标,精心部署,强化措施,高位推进,如期高质量完成了“案件清结”和“黑财清底”任务。严守办案标准不退让、证明标准不降低,坚决防止人为“拔高”或“降格”,三年来,对以涉黑起诉的案件改变定性3件,以涉恶起诉的案件改变定性97件。
省法院在全国率先出台《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恶势力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指引(试行)》等文件,指导全省法院依法“扫黑”,精准“打财”。
严防黑恶势力“死灰复燃”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省纪检监察机关坚决亮剑,重拳出击。截至2020年12月底,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4876件,其中厅局级干部23人,处理6457人,移送司法机关737人。
查处在职“保护伞”成效突出。省纪委监委带头攻大案、破要案,其中,先后组织查处了17名在职厅局级“保护伞”。
基层“拍蝇”向纵深推进。坚决查处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的“村霸”和宗族势力。
2018年以来,我省组织部门会同政法等部门联合整顿“村霸”等干扰侵蚀基层政权的村26个。对打掉黑恶势力的村加强组织整建,配齐配强“两委”班子,指导做好群众工作,把制度和规矩立起来,做到打掉一个、整建一个、巩固一个、提升一个,坚决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
通过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村干部负面清单制度和县级联审机制,层层“过筛子”,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人员挡在门外。(周寿江 袁超一 杨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