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石 市 人 民 政 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黄政复终决字〔2023〕040号
申请人:彭**。
被申请人: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三人:湖北绿创电子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作出的鄂0200工伤不予认定〔2023〕000012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不服,于2023年5月10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因本案涉及法律适用问题,本机关于2023年7月21日中止审理,并于2023年12月22日恢复审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准予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