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4-06-20 14:10
黄 石 市 人 民 政 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黄政复终决字〔2024〕029号
申请人:方**。
被申请人: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未对其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作出是否受理的行为不服,于2024年3月18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已于2024年3月22日依法予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准予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