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信息(机构设置等)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三部分:名称解释
第四部分: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部门概况
1.负责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的拟定和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施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和依法行政目标考核制度。
2.负责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
3.编制市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廉洁性评估工作;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办理市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和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市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编纂工作。
4.承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及所属部门,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及所属部门发给市政府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工作,并受市政府委托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5.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协调市直行政执法单位在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中的矛盾和争议;对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的行政执法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6.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承办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指导县(市)、区的行政复议工作。
7.承办市政府行政应诉和涉及市政府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的诉讼代理;承办以市政府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事务,指导、协调全市行政赔偿工作;联系黄石仲裁工作。
8.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对市政府重要民商事合同、协议的进行合法性审查,为市政府政务商务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对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涉及市政府的法律事务进行审查,出具法律意见。
9.承办市直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主体资格审核登记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
10.开展政府法制调研、法制宣传与法制培训工作。
11.为黄石大中企业提供“直通车”法律服务。
(二)单位基本信息
市政府法制办为市政府办公室下设内设管理机构,加挂黄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牌子。单位下设3个职能科室:综合科、法规政策科、行政复议应诉科。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年末实有人数13人,其中在编人数8人,退休干部1人,政府雇员3人,聘用人员1人。
二、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1.综合收支与上年决算数对比
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数为247.95万元,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数为214.77万元,2018年相比2017年增加了15.45%,主要原因为:工资、津补贴及奖金增资。
2.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对比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221.19万元,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45.64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相比年初预算数减少9.95%,主要原因为:由于我办面临机构改革,预先制定的相关培训工作暂缓,故相应的费用也随之减少。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我办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9.5万元,实际支出0.83万元,2018年实际支出与当年预算数相比减少8.67万元,减幅为91.26%,与2017年实际支出相比减少1.02万元,减幅为55.14%。主要原因是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采取措施加强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了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0.8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3万元,公务用车原保有量1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我办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93万元,比2017年增加2.95万元,增长11.3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所致。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办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8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51.09%。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再因面临机构改革有意减少了办公设备采买需求,故政府采购实际支出大幅下降。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办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与上年度保持一致。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
(七)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个,资金24.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5.25%。从评价情况来看,在项目过程管理中,我办按照项目经费财务管理办法,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基本上都建立了相应的机构,制订了有关制度和管理措施,并按规定建立了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未发现截留、挤占、质押担保项目资金的现象,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资金的规范、安全运行。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18年全年共支出221.19万元,总绩效得分为84分。我办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完成率较高,符合国家及湖北省市“十三五”规划的要求,设立了明确、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在决策依据及决策程序上符合相关规定。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行政复议仲裁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1.15万元,完成预算的74.33%。主要产出和效果:2018年我办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和监督纠错功能,坚持“精细化办案、从细节取胜”理念,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行政应诉能力。全年市本级共办理行政复议申请案件145件,已审结145 件,其中申请人撤回申请20件,不予受理 16件,驳回11件,出具行政告知书1份,维持45 件,撤销26件,确认违法23件,责令履行1件,变更2件,撤销及确认违法率33 %;办理一二审行政应诉案件共83件,已审结的 64起案件中无败诉案件。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部分绩效目标进度滞后。由于我办面临机构改革,预先制定的相关培训工作暂缓。下一步改进措施:在有序开展机构改革工作的基础上,加快项目资金使用进度。
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万元,执行数为8.93万元,完成预算的74.43%。主要产出和效果:2017年我办积极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职责,依法、及时、客观为市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民商事行为等提供法律意见,审查各类合同协议20件,参与处理涉法事务18次,审查各类政府文件119件。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未对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开展全面充分的业务指导与培训。由于我办面临机构改革,预先制定的相关培训工作暂缓。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培训力度,提高资金使用率。
立法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80%。主要产出和效果:1.协助市人大制定2018年度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2.开展政府规章立法计划项目论证会,确定2018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项目;3.研究制定《黄石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度程序规定》;4.组织开展立法调研活动;5.协助市人大、职能部门推进政府重点领域及其他各项立法工作;6.组织开展立法后评估,提出相关建议;7.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部分绩效目标进度滞后。由于我办面临机构改革,预先制定的相关立法调研、培训等工作暂缓。下一步改进措施:在有序开展机构改革工作的基础上,加快项目资金使用进度。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法制管理活动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本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6.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指本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11.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的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和特定事项,涉及或者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本行政区域或其管理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间内相对稳定、能够反复适用的行政措施、决定、命令等行政规范文件的总称。
12.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四、黄石市市政府法制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