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2年度公共法律服务专项自评得分94.96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2022年度收到市级财政项目资金总额178万元,实际执行数159.82万元,年度执行率89.79%。
2.完成的绩效目标。我局已完成年初设定的年度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上实际完成数159.82万元。
(三)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加大对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让评价结果真正在财务管理中起到重要作用。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和年度绩效目标。
在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总体布局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推动黄石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基本融合,全部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可通过网络平台办理,汇聚形成黄石公共法律服务大数据;完成省级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政府规章立法工作;及时完成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做好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并做好全年通报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完成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和市政府及市局应诉案件的代理工作。
2.项目资金情况
2022年度使用公共法律服务专项经费159.82万元。
公共法律服务专项经费支出主要包括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监督员、律师进社区等方面的支出。我局遵守上级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定,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着力抓好事前预算管理、事中支出审核、事后监督检查,真正做到专款专用。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在局办公室牵头和各业务科室积极配合下,开展了公共法律服务专项自评工作,经过认真对比年初绩效申报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我局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自评综合得分94.96分。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度收到市级财政项目资金总额178万元,年中财政局调减18万,实际执行数159.82万元,年度执行率89.79%。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数量指标
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完善工作机制,指导细化出台法治黄石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制度,部署开展“保障新发展·法治惠民生”实事活动,推动8项市级法治惠民项目落地落实。
推动开展立法后评估,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全年备案审查74件,做到有件必审。积极配合市人大参与《黄石市养犬管理条例》等3个规范性文件审修,提出修改意见30余条。
全年全市共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26件,开展调查45次,立案17件,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处理决定通知书》4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建议书》10份、《问题线索移送函》13份。6个县(市、区)实现线索移交全覆盖。
全年办结行政复议案件77件,直接纠错率为23%,调解率为31.1%,行政复议纠错和调解功能得到加强。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全年出庭应诉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
②质量指标
全市各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4990件,调解成功4821件,成功率为97%。
③时效指标
本年度内较好地完成了公共法律服务专项的各项工作。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社会效益
指导阳新县行政执法“一体四化”和西塞山区“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两个营商环境改革试点先行区试点通过省级验收;完成优化营商环境省“20条”8项重点任务销号。
加快培养“法律明白人”,配齐“法治副校长”,全市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近300项,“法律六进”宣传受众达275.9万余人次,推动“八五”普法全面实施。
组织专班对全市48个司法所进行督导,抽查帮教小组成员1704人,做到不漏一所、不留死角。组织各县(市、区)社区矫正机构对在册社矫对象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摸底排查,全力确保全系统平安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②可持续影响
指导律师行业持续为150家企业免费开展“法治体检”,协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89件,推动产业链协作3次,出具法律意见123份,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积极推行政务服务“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持续优化窗口服务,探索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融合发展,建立专业律师团队受理诉求和处办台账,获得群众广泛好评。
我局公共法律服务部门相继获得“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黄石市第八届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等荣誉称号。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我单位根据财政相关文件要求,在黄石市司法局网站进行了公示,并将自评结果运用在编制下年度部门预算中,更好地提高各项经费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