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为保证2021年政府立法计划的顺利完成,明确立法工作责任,加快协调推进立法进程,黄石市出台了《黄石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立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采取三大举措深入有序推进政府立法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为加强对《黄石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依法依规推进立项、起草、审议、修改、报批、公布等全过程,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办法》起草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负责《办法》起草、审查、审议各环节的指导、监督和重大事项的协调。同时组建了起草工作专班,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有序推进立法各阶段工作。
明确时间任务,协调有序推进。《方案》明确了《办法》在立项、起草、审议、修改、报批和公布实施各环节的任务,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推进表,明确了责任单位、协调单位和配合单位的职责,并明确了完成时限,以确保立法进度。
严格工作要求,保质高效推进。《方案》要求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大局意识,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团结协作,集中精力,扎实推进立法工作。责任单位要发挥好牵头作用,严格按照立法程序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增强《办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办法》立得住、管得了、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