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黄石市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上级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聚焦司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2019年我局法治建设基本情况
(一)推进行政立法,着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动《黄石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修改工作,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黄石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的决定》,对草案立项后的起草程序、草案征求意见程序、立法工作职责三个方面进行了修改,进一步健全完善立法流程。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共审查规范性文件155件,县级政府和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31件,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3件。同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348件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其中对我局2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成立了市政府法律顾问室,选聘了新一届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出台了《黄石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我局选聘了湖北鸣伸律师事务所刘太平律师为法律顾问,对局5份合同提供了法律意见。
(二)坚持减证便民,深入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在全市开展了证明事项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8月,我局组织完成全市证明事项清理工作,通过严格梳理和审核,形成市级层面取消证明事项清单,共取消证明事项237项,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在黄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对外发布。其中我局11项证明事项被取消,内容涵盖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实习律师考核和律师年度考核等。
(三)规范权力运行,大力提升司法行政执法水平。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开展了全市行政执法证件和执法监督证件换发工作,截至目前,市直单位共有300余人完成了换证工作,我局10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部通过资格考试,参考率和通过率均达到100%。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统筹抓好全市“三项制度”落实的同时,制定了本部门工作方案,制定权责清单和落实措施。为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细,在《黄石日报》专题宣传全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组织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讲座,使各类行政执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我局组织市直行政机关开展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工作,从法定依据、处罚种类、处罚幅度、违法情节轻重等方面重新修订调整,并组织专业人士对各单位备案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审核。
(四)坚持化解矛盾纠纷,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请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构建以人民调解为龙头,多调联动融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全年全市各类调解组织共排查纠纷1313次,受理纠纷7004件,调解成功6860件,调解成功率达98%。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应诉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实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备案制度和行政应诉案件诉讼风险提前通报制度,8月底对我市上半年行政机关负责人未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集中通报,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五)聚焦公共法律服务,提高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每天指派2名优秀律师负责热线平台解答,全年已提供电话咨询服务2800余次。全市各类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升级对接“12348”中国法网和湖北法网,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入驻新建的“市民之家”,除“一站式”服务外,通过远程视频等信息化手段实现了让群众“只进一扇门”就享受到全方位、多领域的法律服务。全市各级司法行政系统成立公共法律服务志愿服务队,全年开展法治宣传、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活动200余场次。强化律师进社区品牌,全市四个城区共派驻207名律师参与社区律师值班工作,律师值班达3483人(次)。加强工作督导,召开了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主动向媒体通报工作情况。从7月开始,每季度发布《黄石市公共法律服务情况报告》,介绍我市公共法律服务的开展情况、行业基本信息、从业人员等内容,认真分析总结,不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更加便民利民。
(六)健全监督体系,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全市行政执法领域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印发了《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深化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重点查摆整治近年来在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法律职业资格、强制隔离戒毒执行等行政执法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成立了案件评查,对涉企重点案件进行抽查评议,督促改进执法工作。根据放管服工作要求,做好“互联网+监管”平台使用,完成市级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梳理认领和监管数据的录入工作,规范开展了对律师事务所等检查对象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监管效果。
(七)加强培训考核,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我局始终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抓好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局党组中心组和局长办公会将法治学习列为重点。市普法办统筹安排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局机关全体干部全部完成学习任务。会同市委组织部举办“黄石市推进依法治市建设专题培训班”,开拓了法治视野,提升了法治能力。开展了2019年度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提高法律意识,自觉接受法律监督,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围绕全面依法治市大局,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方面调整《黄石司法》内刊栏目设置,进一步提高刊物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去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执法人员对新形势新任务认识不足,缺乏法治建设的紧迫感。二是法治建设工作进展不平衡。目前,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繁重,但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法治机构还不健全,法治队伍力量薄弱,影响了法治建设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法治建设的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法律服务及普法精准性和信息化水平还不够,法治建设督察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法治考核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优化、细化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时代命题,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2020年,我们将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领会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找准法治融入社会治理的切入点和方式方法,为黄石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党领导法治建设体制机制。重点建立重要法治工作事项审批等制度,进一步健全规范法治建设工作制度体系。打通横向联系,加强沟通协调,形成运转流畅的工作局面。
二是进一步规范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抓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聚焦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补短板强基础,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用好法治建设督察新手段,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提升法治督察实效。
三是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学习,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加大调查研究力度,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工作措施,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是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严格落实学法制度,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